重視障礙女性的個體經驗,尊重個人自主,致力消除社會上有形或無形的障礙,以支持其充分參與並融入社會。

議題歸類:
健康、醫療與照顧
提議人:
劉珮琪
所屬團體:
臺北市婦女館-台北好人家

 議題說明

聯合國2006年通過《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The 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of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簡稱CRPD),我國業於2014年通過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施行法,完成國內法化。CRPD採取以權利為基礎的人權觀點,要求締約國必須保障所有身心障礙者基本人權及充分參與社會的權利。

CRPD第六條又進一步強調,締約國應針對障礙女性受到的多重歧視採取措施,並提高其地位及賦權增能。然而根據《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公約》(Convention on the Elimination of All Forms of Discrimination Against Women,簡稱CEDAW)第三、四次國家報告審查委員會結論性意見與建議,我國障礙女性不論是在教育、工作還是健康照護等方面,仍然面臨多重歧視。

臺北市政府積極關注障礙女性公民權利之實踐,因此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委託財團法人台北基督教女青年會經營管理臺北市婦女館業於113年11月22日辦理「從『參與』開始:在婦女服務中看見障礙女性」論壇,邀請障礙支持服務單位、婦女服務單位、學界及障礙者一同集思廣益,探索如何為障礙女性的社會參與提供更多支持的可能性;結合論壇之辦理,臺北市婦女館「打破界線:障礙女性生活圖景」展覽亦同日開幕,並於11月及12月辦理三場障礙女性經驗分享講座。

本次展覽分享障礙女性在就業、就醫、親密關係及家庭等面向之經驗,講座邀請不同障別(肢體/聽覺/視覺)女性分享身體意象、母職,以及同志身分交織性等議題。透過展覽及障礙女性現身說法,期待加深民眾關注與理解障礙女性生活日常中可能遭遇的議題與挑戰,進一步支持障礙女性爭取完整的公民權利。臺北市政府亦積極回應障礙女性及其家庭之育兒需求,於113年9月1日起辦理「育兒輔具費用補助試辦計畫」,期待透過育兒輔具費用補助,減少身心障礙者育有6歲(含)以下兒童照顧負荷,維持照顧者與兒童日常活動,提供身心障礙者及其照顧者支持及促進社會參與等。本次臺北市婦女館與本市輔具中心合作,臺北市合宜輔具中心協助規劃展覽之育兒輔具展示專區;西區輔具中心主任至本館主講「臺北市障礙者育兒輔具資源介紹」之宣導。


 訴求方向

我們希望串聯各婦女組織、團體一同宣傳與響應,落實CRPD所倡議的八大原則,並參照CEDAW第三、四次國家報告審查委員會結論性意見與建議,致力改善障礙女性不論是在教育、工作還是健康照護等方面,所面臨的多重歧視問題。

因此,我們呼籲:

一、落實無障礙原則,讓障礙女性可以真正地在社區自立生活並充分地參與社會。
具體措施包含:在設計服務時,將障礙女性的可及性納入考量,例如:在無障礙廁所中設置照護床;透過易讀手冊的推行,打造「資訊無障礙」的環境,弭平獲取資訊的落差等。

二、尊重障礙女性的固有尊嚴與個人自主,特別是涉及婚育與家庭組成、醫療等重大個人選擇,並在障礙女性做出決策前,提供充分的知情權或諮商輔導資源。障礙女性於選擇後,如遭遇個別化問題,透過可近性及可及性服務,協助其排除障礙。

三、貫徹「沒有我們的參與,那就與我們無關(nothing about us, without us」的理念,重視障礙者在育兒方面的個體經驗,開發真正合乎障礙者家長的育兒輔具,讓育兒輔具補助政策的美意得以充分發揮。



 公開聯絡方式:tpewomen@ywca-taipei.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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