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子化,不是婦女該承擔的責任,是共同面對的困境! -以單身女性的刻板印象為論點,不婚,是選擇還是壓力
議題說明
少子化的議題往往在統計數字上常集中在:「育齡婦女」身上,彷彿生育的世界僅有單一性別,並加深少子化是女性責任的刻板印象。統計不生育的原因,多以已婚的女性做為統計群體,但單身不代表不想生育,《今周刊》進行婚育意願大調查,結果顯示7.3%未婚女性「不想結婚、只想生小孩」,因此被結婚綁定的婚育觀念應該要脫鉤,才能落實女性生育權。消滅單身為目標,是無視單身者對獨身的選擇。而婦女新知基金會於「單身女人社會處境調查中」得知,單身女性的困境,在婚姻、生育問題、單親、勞動場域及財產上皆能看見,甚至在法律政策的保障上亦存在不平等的對待,以下為單身女性需面臨3大困境:
★ (一)法律及政策層面對單身者保障不足的困境現行法律面或政策執行上,多為婚姻導向的政策設計,婚姻中的個人可能會享有更多的法律保障、政策補助及社會福利資源,而單身女性卻面臨著相對不平等的待遇。台灣目前推動的福利政策,例如生育津貼補助、不孕症治療補助等,皆以異性夫妻為補助對象,未婚女性生育面臨無法享受社會福利資源。另外,台灣的人工生殖技術領先全球,但「人工生殖法」僅適用於異性戀夫妻,將單身者排除在外,不僅剝奪未婚單身女性的生育權,也忽略其他性別族群的求子之門,致生育自主權無法落實平等,未能充分反映性別平等與社會多元化的價值。
★ (二) 錯誤歸因認為女性單身造成臺灣少子化危機社會大眾對單身女性不婚往往持負面態度,認為女性大齡未婚之成因應歸咎於本身。因此面對少子化危機,也將責任推向女性,認為是女性不婚或晚婚所造成。然而影響生育因素多元,生育率下降歸咎於單身女性不婚的觀點,完全忽略人身為獨立個體的選擇權。基於各種原因選擇單身的人,不應被視為社會問題的根源。
★ (三) 污名化的歧視標籤及單身歧視文化過去社會對於單身仍持有負面態度,從流行用語「母胎單身」、「剩男剩女」可見。而女性加上單身,則會有「單身公害」、「敗犬」的標籤。此種污名化的歧視行為來自於傳統文化的刻板印象,過去普遍認為女性年紀越長越生不出子嗣,其身為女性的價值也會因此降低,即使如今女性教育程度、職場就業大幅提升,醫療科技發達,此類觀點仍使得單身女性需面對社會不友善眼光。除此之外,在職場、社會、家庭中亦有單身潛規則,人們普遍認為單身者無憂慮故更該成為團體貢獻者,因無須照顧家庭,故更容易以此藉口被要求加班、照顧長者或更多的負擔經濟等,無形中成了對單身族群的枷鎖。
訴求方向
我們呼籲社會大眾、法律政策制定者和相關機構,正視單身女性的處境與壓力,期待透過倡議,單身者的權利也能被重視。
(一)我們支持將婦女服務對象新增「單身女性」近年來中央也開始將單身女性,列為婦女服務範疇以此推動更具包容性和性別平等的政策設計,保障單身者的基本權利。不再將「婚」、「育」視為一體,也避免發生服務漏洞之情形。
(二)我們呼籲放寬人工生殖法,讓單身女性及多元性別族群亦可使用少子化危機的產生是由多重因素交織而來,選擇不婚或不育的原因,可能涉及社會、文化、經濟等多個層面,或許是養育子女的成本愈來愈高、職場競爭激烈家庭生活與工作難以平衡、支持性的社會政策不足等。將人工生殖僅限於異性戀家庭使用,已不符合如今已通過同婚國家人民之需求。且讓有意願生育小孩但婚姻並不在人生清單裡的單身女性,無法落實生育自主權也無法享受到社會福利措施的保障,亦不符合多元社會的價值。
(三)我們支持教育單位具體落實情感教育,向下扎根透過教育打破偏見,創造更包容的社會環境,尊重多元的生活方式和選擇,減少對不婚或不育的偏見,降低社會對單身的偏見,及對女性不婚育的負面態度。強調每個人都有選擇生活方式的權利,不論已婚、未婚或是同婚都是個人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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