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應立即正視數位性別暴力議題的嚴重性,推動法規調整、制訂防制措施及落實成人/校園數位公民教育。

議題歸類:
人身安全與司法
提議人:
王尹軒
所屬團體:
財團法人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會

 議題說明

1.數位科技使資訊傳遞愈加快速、便利,但其開放、互聯與身分隱匿的特性,同時給予性別暴力滋長的空間,其行為樣態伴隨科技演進持續擴展,已不僅止於散布色情圖片或性私密影像而已。許多性別暴力的實行更藉數位工具,從實體環境漫延至數位世界,例如網路跟蹤騷擾、人肉搜查、基於性影像的性虐待/性勒索、性別仇恨言論等等,甚至近年更有利用AI深度學習進行色情圖片換臉的Deepnude行為,種種行為皆造成受害者難以復原的身心傷害。

2.面對數位性別暴力的氾濫盛行,已有許多國家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開始關注並研擬法規政策因應,如德國、澳洲等。另如英國亦在2月初宣布將加強對於數位平台業者的管理,以遏止日益嚴重的數位性別暴力情形。

3.數位科技高度發展的臺灣,數位性別暴力事件同樣層出不窮,縱然對於數位色情、性別暴力與兒少性剝削行為訂有相關法規防制,但相關新聞仍時有所聞,甚至不減反增。對此,臺灣的法規政策跟進社會發展的腳步明顯緩慢,並未針對新興的數位性別暴力議題有所應對,以致受害者面對諸類暴力行為的發生,所能獲得的司法與行政援助資源仍然不足,例如性私密影像無法有效下架制止流傳、缺少被害人支持系統等等。

4.數位科技發展只會越加迅速,數位性別暴力的行為樣態也只會更為難以掌握,在此時,國家必須重視現行相關法規政策及教育內容已無法充足因應不斷變化的數位性別暴力現象及其衍生的社會議題的事實,應立即針對數位性別暴力議題有所作為與研討因應策略,讓臺灣不再出現更多數位性別暴力的受害者。


 訴求方向

防治策略研擬及法規調整:
國家應立即重視數位性別暴力議題的嚴重性,進行研究調查以掌握臺灣數位性別暴力現象的社會實況及脈動,並且有必要通盤檢視現行法規政策與防制措施,整理出有待更新或補漏之處,進行防制策略研擬及法規修訂。

數位與性平教育宣導落實:
數位公民教育須與法規政策調整同步進行,內容應融入數位性別暴力議題,教導對於新興科技及其危害的認識與預防,讓具性別意識的數位公民素養從小紮根,同時,相關教育推廣亦須包含成人教育。對此,國家應提供教育人員相關培力訓練,並且監督教學現場中的落實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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