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視身心障礙女性的就醫困境,並積極逐步改善醫療硬體環境。

議題歸類:
健康、醫療與照顧
提議人:
王尹軒
所屬團體:
財團法人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會

 議題說明

臺灣的醫療保健普及,便利地獲得醫療照顧看似平常,然而,這樣的便利性卻非及於所有群體,對於身心障礙女性而言就存在著許多困境,衞福部『105年身心障礙生活狀況及需求報告』中便指出女性障礙者於就醫時遇到困難較比男性來得多(女性有34.31%,男性有29.92%),這些困境肇因於現行醫療院所的硬體環境,以及許多診療器材/設備的設計和診療流程並未充足地考量到各種障礙情境而有所調整,此外,許多醫療護理人員也缺乏障礙與性別意識,讓身心障礙女性於診療過程不被尊重。根據台灣障礙女性平權連線於2019年所做的身心障礙女性婦、產科、乳房就醫經驗調查,即指出缺乏無障礙環境設備和支持,例如擔心無法配合檢查器材和檢查方式、沒辦法上檢查台、出門就需要有人協助,以及擔心醫護人員態度不佳等等考量,是身心障礙女性不願就醫進行相關檢查的因素。

此外,受訪者於診療過程中曾遭遇的困境包括:檢查台過高且缺乏移位設備,自行無法上檢查台、更衣間無法使用(空間太小無法、沒有衣物放置和處理處的指示…)、無法配合檢查器材和檢查方式,而在聽語障者,也同樣面臨和醫護人員溝通過程不良,如無法完全了解內容、溝通吃力的問題,這些困境讓「就醫」這件事,反而對身心障礙女性形成負擔,阻礙其尋求醫療資源照護的意願,導致其面對身體的諸多不適往往只能選擇隱忍,非到萬不得已的時候,才會就醫,這也使得病情往往因此加重,也錯失即時發現與處理疾病的時機,讓身心障礙女性的醫療保健與健康權利受損。

然而,根據臺灣所簽署的CEDAW和CRPD兩個公約其實皆有針對障礙女性們的健康權利保障予以關照,規範政府應該提出適當措施,消除在保健上對障礙婦女因為障礙及女性的身分受到的多重歧視,以保障障礙婦女的健康,並應該提供無障礙的物理環境,尤其是醫療設施等,但是現實環境中,卻未見政府於政策制度上有相應的積極改善、支持和協助作為。


 訴求方向

遵循CEDAW公約及CRPD公約規定,於目前的醫療環境中,無論是現有的無障礙建築設施,或是醫療檢查設備皆應該考量到各障礙情境女性的需求並做調整,使各障礙情境的女性皆能使用所有醫療硬體環境,具體作為包括:
-盤點相關醫療院所的硬體環境,包含無障礙建築設施、設備以及醫療檢查設備狀況
-針對全國身心障礙女性於就醫、診療和檢查的過程中,各種障礙情境的女性於硬體環境的需求進行調查。
-修訂相關法規,保障各種障礙情境的女性皆能友善使用的醫療環境,並積極提出逐步改善醫療硬體環境的期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