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就業友善值不足:建立性別友善的勞動職場

議題歸類:
就業、經濟與福利
提議人:
蔡淳如
所屬團體:
財團法人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會

 議題說明

■為促進婦女/性別平等政策,由下而上發聲,讓政策得以回應在地推行的實務現況以及基層實際需求。為此,財團法人婦女權益促進基金會於2020年透過「婦女議題溝通平台」與民間團體共同討論婦女/性別議題,瞭解議題倡議方向,期待凝聚共識,形成政策建議與未來改革參考。
■議題聚焦綜整出4個面向分別為:「多元公共參與」、「人身安全」、「障礙女性平權」與「女性就業與經濟」;未來,除掌握法制推動情況外,亦將延續過去基礎,持續與民間團體共同合作,匯流各婦女/性別團體之意見、觀點進行討論,並透過線上及線下的力量來延續倡議能量。


 訴求方向

│性別不友善的職場環境壓迫女性職涯發展│
■ 臺灣女性在求職就業過程中,經常面對到性別歧視、婚育歧視以及照顧者歧視,造成女性的薪資與男性存在落差、職場升遷不易、職業別區隔大和嫌棄婚育女性等性別不平等的處境,此外,臺灣的高工時現象對工作者形成的理想勞動者框架箝制,也讓工作與家庭照顧更加難以平衡,這不僅是勞動問題,也是性別問題,因性別不友善的職場環境將助長性別分化,造成家庭與職場間的斷裂更為惡化,加深照顧的性別不平等分工,也對女性形成母職懲罰及性別歧異的不利處境,壓迫女性職涯發展空間,諸多因素讓女性勞動參與率自29歲後便直線滑落。
│協助女性順利進入職場、不易離開職場及容易重返職場│
■ 要促進及維持女性的勞動就業,應從三個面向著手,分別是:協助「順利進入職場」,並使其「不因婚育或家庭照顧離開職場」,即使離開,亦有支持系統讓其「容易重返職場」。對此,首要須加強企業的性平教育,落實性別友善措施,排除對女性就業刻板偏見及障礙,同時,以政策鼓勵男性共同分擔家務。次之,對於特殊群體,如障礙女性、特殊婚育女性等,應針對提供細緻且個人化的就業輔導協助,並開發多元就業職種,如網路經濟、數位就業等。
│以性別友善職場觀點檢視並修訂勞動政策,創造工作與家庭照顧的相容性│
■ 面對生育率持續低落,臺灣正面臨創造工作與家庭照顧相容性的挑戰,對此,建立性別友善職場、改變家庭照顧責任性別不均的分化刻不容緩,且須同時處理家庭照顧責任和職場高壓的問題,並配合促進男性投入家庭照顧的政策,如此才能讓工作者得以確實兼顧工作與家庭。
■ 落實性別友善職場的首要要務即是提供充足的公共照顧服務,如托育、長照等,並應從工作者導向增加勞動措施的彈性與自主性,例如,放寬性別平等工作法中撫育未滿3歲子女得減少/調整工時之規定,放寬至撫育「國小學齡前子女」;而育嬰假制度可以參考冰島、瑞典與德國模式,將育嬰假補貼彈性、分散化,引導男性投入育兒,並調整現行育嬰「長期塊狀請假」模式,降低離開職場機率,此外,也應提供更多友善的假別,如有薪產檢假、有薪家庭照顧假或長照安排假等。
│輔導企業端投入性別友善職場環境建立│
■性別友善的勞動環境建立須公私部門共同努力,除政策引導與資源支持外,企業端及雇主自身也應有相關意識,創造友善環境,以友善職場作為「留才」措施,尤其面對高齡化和勞動力銳減的時代來臨,不必因照顧而離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