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傳播媒體下造成的性別刻板印象及物化女性

議題歸類:
教育、文化與媒體
提議人:
黃君雯
所屬團體:
花蓮縣婦女福利服務中心

 議題說明

大家還記得前一陣子的廣告殺*大及至今許多廣告、線上遊戲,這些以女性身體為消費對象的廣告,在台灣社會層面廣泛延燒並引發了「童顏巨乳」、「女性物化」、「廣告性暗示」等話題。

整體而言,這些廣告都是以創造話題為目的,非但沒有產品本身的意念,甚至已經將女性物化。 在媒體的強力放送下,很容易加深在社群中的性別刻板印象,進而影響其社會行為。媒體更被視為傳播有關女性刻板印象、父權結構和霸權價值的主要工具 (Van Zoonen,2001)。

★在傳播環境中存有許多的資訊,具強大影響力和教育功能的廣告媒體,有其不可推諉的社會責任,閱聽者亦有具媒體識讀的能力,大眾若無法對資訊作完善的處理與評斷的話,就會導致觀念偏差、男女性別差異與物化女性的性別歧視仍存在。

照以上理解,我們可以很快想到許多情境,筆者以自身經歷來說,某品牌青*瓜四物飲,以喝了可豐胸作為行銷主力,廠商為了商業利益不斷傳遞胸大就是美、胸大才有自信…等性別僵化的審美觀,甚至還以發育中的少女做為主要行銷對象,加深了「男性凝視」機制的權力不對稱情形。台灣女人連線理事長黃淑英認為,坊間雖流傳青木瓜可豐胸,但實際上並無足夠之科學研究證實吃青木瓜有豐胸的效果。然而受廣告之影響,逐漸在校園裡時常被班上男同學嘲笑「欸你飛機場喔」綽號常常被取「洗衣板、平胸妹」甚至會說「生日送你一箱青*瓜四物飲啦」等,事實上對當事者來說就是一種極為侮辱的言語霸凌,任何一位生理女性或生理男性都不是一個需要被對方評價的「物品」, 當事人可能因言語性騷擾/性霸凌,受影響甚至留下一輩子的創傷。

無論是何種外型的女性身體樣貌,包含跨性別女性、壯碩女性、大尺碼女性、身心障礙女性與乳癌倖存女性等,這些不被主流社會視作「美麗」的女性,都需要被尊重。 很多人以為女生穿得很性感,就是所謂的物化女性,甚至稱之為「自我物化」。其實這觀念是不對的,因為每個人都有屬於自己的身體自主權及行為自主權,但如果這些旁觀者對於女性的穿著打扮或者身材特徵品頭論足,那就是物化女性!


 訴求方向

1. 作為一個具批判意識的閱聽人,在接收廣告訊息時,應該主動的分析,而非被動的接收,如此一來,才可能跳脫廣告為我們所造成的潛在不當影響。不消費、不用賺賠邏輯看待與女性的關係、不要求女性必須穿著性感,無論虛擬或實際人物。
2.培養對媒體的釋識讀能力:消費者每天接觸這麼多的廣告資訊,應當培養對廣告資訊媒體的解讀能力。我們可以運用媒體力量來教導大眾,了解廣告內涵或理解媒體所要傳達的隱喻訊息,因為廣告中常常有些隱而不見的資訊,這些資訊必須要閱聽者體會思考後才會顯露。
3. 從教育著手:可以從幼兒、家庭與學校教育多管齊下,傳遞正確的訊息,讓既存的文化現象與實際女性所展現的社會價值劃上均等的關係。透過教育方式教導尊重多元性別差異,消除性別歧視,促進性別地位的實質平等。 4. 女性的覺醒:隨著女性主義運動的健全發展,社會風氣逐漸變遷,女性社會經濟地位提升。女性的覺醒所帶動的社會文化,自然產生一股無形的力量,提醒媒體、廣告代理商等,改變行銷手法,打動這群極具消費潛力的目標閱聽人。
5. 傳播媒體的社會責任:傳播媒體應該對其可操縱的媒體小心運作,操弄議題之前能否在自身利益與社會責任與道德之間權衡,關於媒體人的社會責任,雖是每位媒體人士在學校就曾修習的功課,但廣告可以反映社會現象與大眾趨勢,是否可運用廣告傳播內容將性別刻板印象,作整體性的改變,期盼我們的媒體能三思自己每一步對社會的影響。

期許引發社會大眾對此議題關注,推動世界朝向更加和諧的性別平等關係。
CEDAW一般性建議提及關於改變性別刻板印象與偏見:
◆第19號第24段:(d)應採取有效措施,確保與促進新聞媒體尊重婦女。
◆第35號第30段:(d)制定並執行有效的措施,鼓勵媒體消除對婦女的歧視,包括在廣告、網路和其他數位環境中在其活動、做法和產出中消除對婦女或婦女人權維護者等特定婦女群體做出的惡意的、有成見的描述。



 提供討論管道:花蓮縣婦女福利服務中心《婦女夢想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