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除數位性別暴力、仇恨言論與霸凌,打造尊重差異的友善社會

議題歸類:
人身安全與司法
提議人:
台灣數位女力聯盟
所屬團體:
財團法人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會

 議題說明

數位時代的到來為我們的生活帶來了無數便利,同時卻也伴隨著新的社會問題。2018年,聯合國就曾定義「數位性暴力」——部分或全部透過手機、網路、社群媒體、電子郵件等資通訊工具,對婦女實施、加劇任何性別暴力行為,且造成嚴重影響。行政院性別平等會也根據聯合國《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條文,提出數位性暴力的定義:「透過網路或數位方式,基於性別之暴力行為。即針對性別而施加他人之暴力或不成比例地影響他人,包括身體、心理或性之傷害、痛苦、施加威脅、壓制和剝奪其他行動自由等。」

世界各國都在加緊腳步努力制定出數位時代犯罪預防政策。今年台灣《刑法》終於納入了性私密影像相關法規,並增訂「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罪章」,另一個需要重視的即是性別仇恨言論的氾濫問題。由於網路的隱匿性、即時性且不易追查,導致在數位時代利用技術和網際網路,有更多恣意針對個人或特定群體基於其性別進行的一系列攻擊和侵害。所謂的性別平等,除了擁有相等的權利、機會和尊重,更重要的是,不會因外顯性別或自身性別認同受到歧視及貶抑。

不論線上或線下的性別仇恨言論皆為一種破壞性的現象,不僅影響兩造的心理認同和情感健康,甚至對社會參與、經濟狀況和人權亦造成長期影響。案例包含:某校學生會正副會長選舉公報內容,出現嚴重歧視的政見、「兩性平拳」、「不男不女死人妖」等自以為有趣的網路梗圖。我們無法得知這些創作者是認為只是個玩笑,抑或是打從心裡認為這是對的?但這樣的言論充斥著網路環境,必須警醒並做出行動。

在數位時代,既性私密影像氾濫後,性別仇恨言論已經成為一個亟待解決的社會議題,這不僅是一個影響社會和文化的現象,還對個體造成深遠的影響。期待下一任總統秉持著開放、積極的態度嚴正面對,對性別仇恨言論問題採取全面、跨領域的政策和行動,包括從教育和宣傳、法律與政策制定、網路平台業者(科技公司)自律、給予NGO支持、監測和評估以及國際合作等多方面入手。性別仇恨言論問題的複雜性需要整個社會共同參與,政府作為其中的重要一環,應該發揮領導作用,以打造更加尊重和包容的數位社會!


 訴求方向

1.教育和宣傳
教育是改變社會觀念的關鍵。下一任總統應該強化對性別平等教育的投資,並將其納入學校課程,包括教導學生性別平等的知識、培養學生尊重和理解的價值觀,更重要的是由誰來教及怎麼教,實質的扎根才能改變社會。
同時,政府可以透過宣傳活動來提高社會對性別平等的意識,這些活動可以利用電視、廣播、社交媒體等各種媒介,來推廣包容性別觀念和反對性別仇恨。

2.法律與政策制定
在數位時代,為了有效打擊性別仇恨言論,我們需要更明確和具體的法律和政策。這可能包括修改現有的法律以適應線上環境,或是制定全新的數位時代法規。有力的法律標準至關重要,這包括針對性別仇恨言論的明確定義和懲罰機制,還應該考慮到不同類型和形式的言論,以確保法律的全面性和包容性,明確定義性別仇恨言論,確保適用範圍廣泛,並包含相應的懲罰機制。
政府應與網路平台業者或是相關利益相關方合作,以制定、實施有效的法律和政策。此外,對於現況應定期研討,政策也須給予彈性修正,以確保制定出來的法律和政策能夠應對不斷變化的數位環境,在不斷變化的新型性別仇恨言論之前遏止其發生。

3.業者自律
人手一機、隨時可上網的當今社會,網路平台業者扮演了訊息流通的關鍵角色。因此,政府應確保網路平台業者不論是使用技術工具或人工審核,皆須以有效辨識和快速移除性別仇恨言論,有效且確實執行內容審核機制。
獎勵和懲處應併行,政府可以透過法規手段,鼓勵網路平台業者加強內容管理,擬定相對應的獎勵和懲罰機制,以確保身為關鍵角色的平台業者履行社會責任。

4.給予NGO支持
打造性別平等的數位環境不僅需要政府單位投入,也需要全體社會的參與。政府可以多給予大眾資助並支持各種NGO和倡議團體,以推動「所有性別都平等」的價值觀。NGO和倡議團體可以協助並落實政府政策,例如:提供支持受害者的心理輔導、法律諮詢和網路安全知能,以及研擬相對人的性平教育教材,保護檢舉者的機制,鼓勵人們勇敢地舉報性別仇恨言論。

5.監測和評估
監測的目的並非限制個人言論自由而是做為評估的基準,根據評估的結果,政府可以及時調整政策,以確保其達到預期的效果。政府應設有主管機關並建立監測機制,定期評估政策和措施的效果。這包括監控性別仇恨言論的頻率、政策執行的成效,以及社會的整體態度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