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姐懷孕得自提離職挨批「性別歧視」──新加坡航空長達半世紀不平等規定將走入歷史

發佈日期:
2022-12-20
文章分類:
新聞分享

空服員懷孕須自行離職的規定終於廢除

新加坡航空於 7 月時,廢除了這項存在近半個世紀的規定。西盟斯律師事務所(Simmons & Simmons)合伙人陳思良(Clarence Ding)告訴 BBC,由於新加坡沒有反歧視法律,這樣的做法過去一直是合法的。

自新航半個世紀以前成立開始,女性在空服人員中肩負著服務顧客的關鍵角色。

這家航空公司的空姐又被稱為「新加坡女郎」(Singapore Girl),她們身穿可巴雅(Sarong Kebaya)制服,那是來自東南亞部分地區女性的傳統服飾,法國女裝設計師皮爾.巴爾曼(Pierre Balmain)根據這樣的特色,設計了新航的制服。

新加坡女郎們。圖/Rita Franz@Wikimedias CC BY 2.0

新入職員工須接受為期 14 週的培訓,接受美姿美儀、備餐和應對緊急情況的訓練。伊麗莎白.羅(Elizabeth Low)曾於 1980 年代在新航工作。她說,許多女性認為能擔任此角色是莫大榮幸。羅說:「新航沒有人對不能懷孕這件事感到憤憤不平。大家都知道,為了事業,你必須犧牲家庭生活。」

新加坡航空的「性別歧視」

「新加坡婦女行動及研究協會」(AWARE)過去十多年一直對此提出異議,也表示接到了多名被迫離職的機組人員投訴。AWARE 執行董事林淑美(Corinna Lim)對 BBC 說:「新航要求員工懷孕後辭職的行為絕不能接受。這是性別歧視。」

「即使這在某程度上是合法的,這樣做還是明顯地違反了新加坡既有保障妊娠法規當中,讓母親們追求事業,自力更生的精神。」新航曾在 2010 年宣稱,要求懷孕乘務員辭職,是因為「工作的體力需求,意味著我們所有空服員都得有良好體格執行職務」。

全文請見 換日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