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新學系「性別與歧異」教什麼?
這個大學科系在台灣尚不存在,最接近的大約是統合性的社會學系。性別相關學系乍聽之下極度「前衛」,其實講的不外乎是社會結構性不平等、種族及女權議題,更包含資本主義社會對經濟弱勢的壓迫、身心障礙人士的困境,以及非二元性別、非異性戀面臨的結構性暴力。可以說是聚焦於特定議題的社會學系,同時從跨領域角度(心理學、商學、文化學及倫理學研究)切入這些議題。
我在學期論文主題的選擇上,專注於女權議題的討論;而 3 年後的今天,我回台灣短期度假一陣子,審視前些日子墮胎相關國際新聞和台灣《優生保健法》修法草案的網民言論,並從我在萊茵瓦爾應用科技大學「性別與歧異」學系培養的視角觀察。
我們與合法墮胎的距離
2022 年 6 月底,美國推翻了 50 年前最高法院通過的羅訴韋德案(Roe v. Wade),這項保護女性墮胎權的法律在此被撕裂,正好諷刺地發生在我正追劇看著《使女的故事》時,也是在許多現代女性沉浸於男女平權已成現實的幻覺之際。
此事件重擊了我、性別與歧異系上的同學們,以及許多美國及全球的群眾。前一陣子也有波蘭墮胎被禁的新聞,而在台灣,最近網友們也正熱烈討論《優生保健法》修正案,墮胎這個議題似乎再度席捲全球。
在美國,許多反墮胎人士經常聚集於墮胎診所門前,在懷孕女性想要進門時大力阻擋、抗議,情況嚴重到多數診所必須找來志工協助,以保護女性順利通過、進入門內。
其實,在系上我們也持續討論到相關主題,就連大家普遍認為在女權議題上最前衛的德國、荷蘭,也都還沒做到真正的墮胎除罪化。荷蘭阿姆斯特丹不久前的抗議活動,正是在要求將墮胎從刑法中正式去除,而現況是,以德國為例,墮胎是「非法的」(illegal),只有在特定情況下、並經強制性的社工諮詢後,才得以「免受處罰」(not punishable)。
而事實上,墮胎合法不會讓女性「更想墮胎」,只是讓她們不必尋求危險的地下管道或自殺式的自我墮胎行為,並免於受到身心靈的創傷。會讓墮胎案件增加的只有性教育的缺乏,或不安全的社會經濟環境。
討論胎兒算不算人、墮胎道不道德,正是落入了反墮胎者的論述;相反的,我將簡單以我系上所學,包含女權運動歷史、女性主義理論(Feminist Theories)和經典倫理學,解釋為何「非法化墮胎」(illegalization of abortion)此舉在邊沁的倫理學理論下是「不道德」的,並且我將聚焦台灣,針對那些對《優生保健法》修法的反對聲浪做出駁回。
《優生保健法》修法——我如何看待反對聲浪?
為什麼說國家或政府「非法化墮胎」的舉動,是不道德的呢?大家聽過效益主義(Utilitarianism,又稱功利主義)嗎?此主義為一經典倫理學理論,講的是正確、道德的行為,應是能使所有人的福祉總和達到最大化的行為;也就是當一個行為造成一群人的痛苦總和,大於造成另一群人的快樂總和時,那便是不道德的行為,並且人都是等價的,沒有高低之分。
若是國家「非法化墮胎」,則非出於意願而懷孕的女性將會痛苦萬分,且全國所有生理女性會強烈感受到身體自主權受剝奪——我們在談的這個人口數是大約二分之一的總人口,也就是痛苦的加總是極巨大的、全體性的。這樣的痛苦總和,我認為很難被反方的快樂總和超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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