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保守型的華人社會台灣,為何屢屢能夠在性別平權方面走在世界前列?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台灣的性別平等法規前衛的一大原因,就是過去的法律太保守,因此一旦有了破口,便一潰千里。台灣婦運的這個階段,被現代女權主義研究歸結為「國家女性主義」的實踐階段,即透過「婦權會」等平台,或者其他制度框架,直接與民意代表和立法機構對話,以此建立新的機制。
文:上官亂
前不久,台灣通過了性私密影像法(編按:較精確的說法為在刑法部分條文中,增訂性影像定義及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罪),這意味著通過傳播私密影像來對女性蕩婦羞辱,讓女性「社死」(社會性死亡)的行為不再是普通的「吃瓜」,而將受到法律追究。其實,日本在2014年就立法通過「未得同意散布性私密影像被害防治法」,美國也在2016就有34個州加上華盛頓特區,制定刑法禁止「未得同意散布性私密影像」行為了。如今,台灣終於和主流民主國家站在了一起。這讓人突然感慨萬千,因為台灣這樣一個偏保守型的華人社會,為什麼卻屢屢能夠在性別平權方面走在世界前列呢?
一個保守的父權社會在婦女運動的推動下轉型
在性別平等方面,台灣到底是先進還是保守?我想大部分人的第一反應都是先進。作為亞洲民主燈塔,台灣擁有高度的言論出版自由;性別平等排名世界第六(根據聯合國的性別不平等指數),女性國會議員佔了四成以上,擁有華人世界第一位民選女總統,並且在2019年通過大法官釋憲,在亞洲率先實現了同性婚姻合法化。
但是另一方面,台灣又遺留了很多華人宗族社會和父權體制的傳統。在社會文化上,很多傳統家庭在財產分配上嚴格限制女性的權利,網路上的厭女言論依然盛行。在女性發展方面,仍有許多女性因為育兒被迫暫離工作崗位,與社會脱節;而據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布,2020年,台灣女性年收入只有男性的六成半左右,而日本女性的年薪資收入是男性的74%,美國女性的年收入中值是男性的82%。在法律體系方面,很多民國時期的性別不平等條款至今還沒修訂完,直到1996年,台灣才取消妻從夫姓,同時廢除離婚女性半年內不能再婚等規定;而直到2020年,才由大法官釋憲,宣布通姦罪除罪化..
其實台灣在日據時代就存在婦女運動,國民黨政府退台後,也有體制下的國民黨婦聯會、婦工會等「婦女組織」的角色。但是現代意義上的婦運,一般認為從1987年解嚴後「婦女新知基金會」的成立開始。前十年台灣婦運著重於街頭倡議與國會修法路線的結合,對法令制度之不足進行批判,也與跨黨派立委合作推動法制改革和女性參政。
經過婦運的發展,1995年民法親屬編開始修訂,至此以後,父權法制終於開始決堤,各種促進性別平等的修法行動開始突飛猛進。1997年通過《性侵害犯罪防治法》;1998 年通過《家庭暴力防治法》,打破「法不入家門」的觀念;2002年通過《兩性平等工作法》;2004年頒行《性別平等教育法》,這是全世界第一個這樣類型的法律;2005年通過《性騷擾防治法》。所以,台灣的性別平等法規前衛的一大原因,就是過去的法律太保守,因此一旦有了破口,便一潰千里。台灣婦運的這個階段,被現代女權主義研究歸結為「國家女性主義」的實踐階段,即透過「婦權會」等平台,或者其他制度框架,直接與民意代表和立法機構對話,以此建立新的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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