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應受監督 民團促公布提名理由、符合性別平權
發佈日期:
2023-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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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公督盟、台灣法學會等16個團體16日共同召開記者會,重啟「民間監督司法院大法官人選聯盟」。(Photo by 簡嘉佑/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簡嘉佑台北報導】針對執政黨掌全部大法官提名權,憲政恐遭政黨綁票。台灣勞工陣線協會秘書長孫友聯16日建議總統提名大法官時,應公布提名名單與理由。婦女新知法律部主任戴靖芸表示,大法官人選也應符合性別平權的觀念,任一性別不低於三分之一。
性別比例三分之一
三、「大法官組成應重視多元性與性別比例」,戴靖芸表示,如果台灣要往性別平權邁進,大法官人選也應該努力符合「任一性別不低於三分之一」的國際標準,並檢視大法官人選的性別平等意識。
四、「提名時,應審酌被提名人接受公眾監督的意願」,過去民間團體試圖以問卷的方式來得知大法官提名人的人權意識、對各憲政議題的態度,但卻遭到拒絕,也使得立法院難以發揮監督的責任,建議總統提名前,應詢問被提名人接受公眾監督的意願,並作為適任性的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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