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Too催生新版性平三法:5大修訂重點更有助被害人嗎?是否有漏洞?

發佈日期:
2023-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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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於7月31日臨時會最後一天三讀《性別平等工作法》、《性騷擾防治法》,三讀通過後民進黨團立委聚集在一起高呼口號。(攝影/林彥廷)

5月底爆發的#MeToo浪潮,在社會強大壓力下,行政院在7月13日提出「性平三法」修法草案。立法院加開臨時會經歷兩週討論後,7月28日立法院三讀《性別平等教育法》,趕在今(31)日立法院臨時會最後一天,三讀《性別平等工作法》、《性騷擾防治法》,新版性平三法將在總統公告後即刻生效,部分條文則將於明年(2024)3月8日婦女節上路。

此波性平三法修法以「完善申訴流程」和「重罰」為主軸。其中,台灣#MeToo從職場性騷擾爆發,而《性工法》過去申訴制度高度倚賴「公司自治」、造成受害人申訴意願極低,勞工局對於職場性騷擾只罰雇主、不調查行為人,長年對職場性騷擾數量毫無掌握。三讀後的新版,終於引入公司發生性騷擾案件需向勞工局「通知」的機制,也首度規定受害人如不服公司性平會申訴結果、或遭受公司雇主騷擾,可以直接向勞工局申請調查,補上一大破口。此外,立法院也以附帶決議要求勞動部應該在半年內制定指引,明定何種程度的性騷擾、應該施以何種程度懲罰;也要求要勞動部展開專案勞檢。

這波修法的另一重點,是將利用雙方不平等地位的「權勢性騷擾」者,視為特別嚴重的犯行,在民事、刑事、罰鍰上都加倍重罰,並給被害人較長的申訴期,跟可以繞過內部處理、直接向主管機關申訴的機會。關於「權勢性騷擾」該如何定義,在立法院臨時會爭議至最後一刻,討論過程中,不少立委與民間團體強烈要求納入「透過『宗教』性騷也算權勢性騷擾」,但最終在民進黨團人數優勢下通過民進黨團版本,未將宗教性騷納入,只在立法說明中,增訂政黨、偶像崇拜、宗教、信仰都在權勢性騷擾的認定範圍內。

這次性平三法究竟改了什麼?對性騷擾被害人實際有何影響?《報導者》整理新法5大重點、以及此次修法的未盡之處,供讀者參考。

一、擴大性平三法適用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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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改善申訴制度:性工法變化最大,設通知機制、外部申訴;性平法與性防法簡化流程

三、行政申訴和裁處時效延長,受害人不再一年後便求助無門

四、「權勢性騷擾」加重處罰:最高關3年、罰鍰上看100萬

五、加強被害人保護機制:性騷調查期間被害人可請求調整職務或工作型態,老闆不得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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