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團要求「彈性育嬰假」 勞動部︰現行法令僅育嬰留職停薪

發佈日期:
2023-08-10
文章分類:
新聞分享

民團今日再度提出,希望將現行的育嬰假制度,從目前小孩3歲以前可申請延伸至小孩滿8歲,並起允許家長以「日」或「小時」彈性請領。

勞動部:制度變革需蒐集各方意見

對此,勞動部表示,現行法令規定,投保就業保險年資合計滿1年以上、子女滿3歲前的被保險人,可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的規定,辦理「育嬰留職停薪」。換言之,這是為了「育嬰」而申請「留職停薪」,屬於「契約暫時中止」而非「放假」。

 

全文請見 自由時報

 

----------------------------------------

【會後新聞稿】230808 籲請政府修法實施彈性育嬰假,減輕雙薪爸媽的煎熬-托育政策催生聯盟父親節政策建言

籲請政府修法實施彈性育嬰假  減輕雙薪爸媽的煎熬

托盟從2021年父親節開始倡議彈性育嬰假,今天是父親節,育嬰假依舊「零修正」,對此,托盟再度召開記者會呼籲政府,盡速修正性別工作平等法、就業保險法,升級現行育嬰假制度,允許家長以「日」或「小時」請領,且用到小孩滿八歲,支持家庭雙薪育兒。

托育政策催生聯盟召集人劉毓秀說明,腸病毒停課停托辦法行之有年,以台北市為例,該行政命令從2000年開始實施,後續政府訂有兩性工作平等法、育嬰假等相關法律,但完全沒有整合,以至於雙薪家庭面臨小孩停課,誰來照顧的問題。他指出政府常年注重經濟與企業,未正視年輕女性的需求,因而迎來台灣超低生育率以及企業嚴重缺工。他疾呼,政府不該再無感,否則挽救低生育率的窗口將會消失。

托育政策催生聯盟發言人黃喬鈴說明,現行腸病毒一次停課7天,一年不會只有一次,但育兒爸媽年資淺、假期短,根本不夠用。家庭照顧假,無薪、一年只有7天,與事假合併計算,一年不得超過14天,一旦家長請完特休、家庭照顧假、事假後,將無假可用,雇主也可不再准假。育嬰假,只能以月為單位,用到小孩滿三歲,根本不合用,最終導致媽媽辭職顧小孩,根本不是國家一起養。他指出彈性育嬰假即是解方,請假單位小,激勵爸爸請領,更有助家長輪流照顧,國家、企業支持員工,爸媽才能無後顧之憂續留職場,職場才有勞動力,社會才有下一代新生力。

 

婦女新知基金會秘書長覃玉蓉直指,面對員工爸媽的育兒需求,勞動部總回應,可請特休假、特休用完請事假,他批評這樣的回應非常不適切,一來特休假根本不夠用,且是為了讓勞工休息,而事假則會扣薪。他說明育嬰假彈性化是國際趨勢,以奧地利、挪威、丹麥為例,國家給家長充足的選擇,可以小時或日請、可以分區段請、甚至用到小孩達某個歲數,但台灣的制度僵化只能以月請,育兒家長撐得非常辛苦。各國應對少子女化,翻修多次育嬰假制度,台灣低生育率極為嚴重,卻僅變動過兩次,他呼籲政府應盡速創設彈性育嬰假,支持員工作爸媽。

 

詳情請見  托育政策催生聯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