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女新知提兩大呼籲 大法官會議性別比例朝向5:5邁進
發佈日期:
2024-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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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女新知基金會針對大法官被提名人選遴選標準與遴選制度,提出下列呼籲:
1. 大法官會議組成應維持「任一性別不低於三分之一」之性別比例原則,並往任一性別各半的衡平比例邁進
2.改革大法官提名審薦作業程序,總統行使提名權應承擔查核並揭露大法官被提名人之性別平等與人權履歷之責任。包括大法官被提名人不論性別,皆應具備性別平等與人權素養;大法官提名審薦小組應納入關心弱勢者權利的性別與人權專家;總統府應主動提出提名人選的性別人權履歷供大眾檢視。
婦女新知表示,1964年之前,台灣未曾出過任何一位女性大法官,直至2003年,女性大法官比率才首次超過20%,然而一直到去年,大法官會議組成才終於恰好符合「任一性別不低於三分之一」的「三分之一性別比例原則」。
為實現憲法的性別平等原則,呼籲總統提名大法官人選時,應確保大法官整體組成的性別比例,持續符合「任一性別不低於三分之一」原則,並朝向任一性別5:5的比例持續邁進。

婦女新知今天發出聲明提出兩大呼籲,包括大法官會議性別比例朝向5:5邁進,以及總統提名大法官人選應主動檢視大法官被提名人選之性別平等與人權履歷。聯合報系資料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