凍卵補助追蹤4/卵子管理費隨便漲?缺法規保障權利義務

發佈日期:
2024-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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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人普遍晚婚、晚育,不少大齡女子雖然還單身,但考量到未來可能的生育計畫,選擇先行「凍卵」,從去年起桃園市、新竹縣等4縣市更開始針對在籍市民推出上萬元的凍卵補助,盼促進生育,但中央直言卻凍卵「延後生育增加高齡風險」,且現行人工生殖法規,必須是不孕夫妻才能把卵子取出來用,凍卵真的能夠有效幫助生育率、改善少子化嗎,《TVBS新聞網》也追蹤補助計畫的實際成效,探討凍卵興起後帶來的利與弊。

凍卵目前尚未被列在《人工生殖法》管理,生殖細胞的管理都是仰賴由各醫院、生殖機構的規則,如未來凍卵人數越來越多,卵子管理該由誰管?就曾有一位女性在某醫院進行凍卵,但醫院卻擅自調整卵子儲存的方法和調漲卵子保存費用,沒有予以告知;婦團指出,如縣市政府都祭出補助來推波助瀾,就該要求在生殖機構和凍卵的女性雙方的權益義務要平等,不要把它變成一個商業行為。

台灣女人連線理事長林綠紅指出,精卵細胞取出後,存放在醫療機構都算是個人所有物的衍生,而把東西存在生殖機構,醫療機構就要有很好的管理,其他國家就曾發生過卵子冷凍庫跳電,整批卵子就沒了,「這不是說放一個包包在那,不見就賠償這麼簡單。」另外國外也曾有卵子存放在那,凍卵者卻消失的情況,卵子也不是能隨意丟棄,這在管理上也會是個問題。

林綠紅表示,針對冷凍精卵的保存應該有更具體的要求和規範

 

全文請見 yahoo新聞/TV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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