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別平權 《國民體育法》第五條修正草案通過
發佈日期:
2024-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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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通過《國民體育法》第五條修正草案。(圖/翻攝自國會頻道YouTube)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24)日通過《國民體育法》第五條修正草案,文末寫進「促進運動參與之性別平等」,力求保障性別平權,獲得與會人員一致贊同。教育部體育署長鄭世忠表示,未來也會針對先前推出的《推廣女性參與體育運動白皮書》各項指標進行盤點,並以書面報告提供各個委員。
民進黨立委林宜瑾表示,目前台灣參與運動賽事的女性人口之多,著名的例子包括戴資穎、謝淑薇、鄭怡靜、陳思羽,因此更要透過完善的法規給予她們一個良好的運動環境,此次條文直接寫進「促進運動參與之性別平等」保障性別平權,「非常OK,讚!」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日通過《國民體育法》第五條修正草案。(圖/記者林則澄攝)
民進黨立委張雅琳表示,非常支持《國民體育法》第五條修正草案,但也要求體育署以及各個單項賽事協會,要有與之相關的性別教育措施,降低女性、學生選手遭到性騷擾、性侵害的風險,甚至落實不適任教練的退場機制。
鄭世忠表示,過往4年的前瞻基礎建設計畫就有花費4億多元在增置運動場館的廁所,未來也會陸續修建淋浴空間,「台灣運動完後洗澡的風氣似乎不是那麼流行,但我覺得這很重要。」至於推手獎的特別獎確實設有性別平等的類別,獲得推薦人士就會納入審查,他也說明,相關單位已有針對《推廣女性參與體育運動白皮書》近年的各項指標進行盤點,之後將以書面報告提供各個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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