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首例跨性別免術免診斷申請變性案 8/15宣判
發佈日期:
2024-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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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自民國112年4月起協助跨性別女性Vivi爭取免術且免診斷換證,
全案11日在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進行言詞辯論,預計8月15日宣判,這也是台灣首例跨性別者爭取免術、免診斷證明變性案,
伴侶盟等人並在庭外以標語、旗幟表達支持。(伴侶盟提供)中央社記者吳欣紜傳真 113年7月11日
(中央社記者吳欣紜台北11日電)跨性別者若要變更法定性別,依法須提供診斷及手術證明,伴侶盟去年4月起協助跨性別女性Vivi打官司,依法國模式「不提供」醫療診斷證明,全案預計8月15日宣判。
跨性別女性Vivi從小就隱約感覺自己歸屬於女性,大學確認性別認同後,開始以女性身分生活,至今已經超過6年,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去年4月起協助Vivi爭取免術換證,今天於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進行言詞辯論,預計8月15日宣判。
根據內政部民國97年函釋,跨性別者若要變更性別登記,必須提供兩張精神科專科醫師診斷證明及摘除性器官的手術證明;但伴侶盟認為此規定不合理,因此也陸續協助跨性別女性小E及跨性別男性尼莫打官司,最後也都成功讓2人能「免術」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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