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也逃不掉!衛福部修法 公開言論「歧視身障」可重罰60萬
發佈日期:
2024-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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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也逃不掉!衛福部修法 公開言論「歧視身障」可重罰60萬 163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陳鈞凱/台北報導
未來公開言論歧視身心障礙者,恐得吃罰單!衛生福利部最新預告《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當中,就增訂不允許任何人公開發表歧視身心障礙者的言論,且有罰則,最重可開罰新台幣60萬元。
國內曾在大選期間發生「賀瓏夜夜秀」節目爆出歧視已故罕病人權律陳俊翰的爭議,當時引發社會輿論廣泛討論。
社家署身心障礙福利組科長吳宜姍表示,過去法令只規範傳播媒體不得對身障者有歧視性稱呼,如「殘障」等不當用語,為了因應時代變遷、網路的發展,此次修法進一步擴大把所有宣傳品、網際網路一併納入規範,只要出現有歧視性的言論,將面臨處罰,且罰則由5萬至50萬元、提高為6萬到60萬元。
另外,吳宜姍說,修正草案也要求機關雇主依身障者個別需求,做出合理的職務調整,她舉例,有些身障者有固定看醫生的時間,因此上、下班時間需要有變動的彈性,只要在不造成雇主過度負擔之下,這一部分應視為合理調整;且不只是公務機關,像是民間事業單位、學校等也應一併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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