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暴戰友凋零 性別暴力防治不停歇

發佈日期:
2021-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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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四月兒童保護月的兒少保護法案推手前法務部羅瑩雪部長辭世後,正值六月家庭暴力防治月之際,防暴三法(家庭暴力防治法、性侵害犯罪防治法、性騷擾防治法)推手之一的防暴聯盟創會理事長高鳳仙監委也與世長辭,令一起奮鬥的戰友們哀痛不已。

台灣性別暴力防治法案推展過程,是人民斑斑血淚的生命代價。民國八○、九○年代,社會事件接踵而至,卻是性別訴訟及法制建構最蓬勃發展的時代。

現代婦女基金會致力於性侵害被害者救援協助工作,有感於當時法令不足,於是由董事長潘維剛及執行長張錦麗出面成立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制定委員會及受暴婦女訴訟扶助委員會,邀請專家檢討法令缺憾,透過法案訂立給予被害者全面保護。猶記得高鳳仙彼時擔任法官,時常至現代婦女基金會與大夥兒逐字逐句討論,偶有意見不同,高法官總能據理力爭,有時甚至拍桌離席,法律人剛直個性展露無遺。

高法官的勤奮及堅持不放棄的執著,除參與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制定,更參考美國模範家庭暴力法及紐西蘭等國法規,草擬「家庭暴力防治法」,在現代婦女基金會及立委潘維剛不斷溝通下完成立法,讓台灣成為亞洲第一個擁有家庭暴力防治法及民事保護令的國家。

至於性騷擾三法最後一塊拼圖《性騷擾防治法》,同樣由現代婦女基金會及潘維剛立委發起立法倡議。回想起一九九九年六月在立法院公聽會時,高鳳仙法官等人與立委、官員唇槍舌戰,歷經六年審議折衝才三讀通過立法。

哲人已遠,但性別暴力防治仍有艱鉅的工作必須持續完成。

首先,跟蹤騷擾行為對被害人與親友、同事造成相當大的傷害威脅,且嚴重侵犯個人尊嚴與隱私。反跟蹤騷擾立法,盼不因疫情而擱置。

其次,政府必須正視疫情下家暴案件增加警訊。聯合國提醒家暴是新冠疫情下的「影子流行病」。隨著疫情持續造成衛生服務緊張,應將處理暴力侵害女性行為放在疫情應對和恢復工作的重要位置。

台灣二○二○年家暴事件近十八萬件,較二○一九年增加十一%;今年五月全國防疫三級警戒後,家暴通報量比去年同期增加十五%。受暴女性首當其衝的經濟困境,包含失業、房租、生活及教育費匱乏問題已經浮現,政府必須關注紓困資源是否失當而未能顧及受暴家庭。

再者,國際勞工組織「消除職場暴力及騷擾公約」,將家庭暴力被害人保護從家庭擴大到職場安全責任。然而,台灣法制在勞政的禁止對家暴被害人歧視、彈性工作時間調整、給假等職場權益及職場安全尚未跟上,建議修正家庭暴力防治法,規範家庭暴力被害人勞動權益及職場安全事項。

另外,對於在外工作及遠距工作者的職場性騷擾仍待周延規範。疫情增加遠距工作機會,如發生數位騷擾等情事,雇主責任之界定及勞工保護,應盡速強化指引。

曾並肩作戰的戰友生命逐漸凋零,但性別暴力防治不會停下腳步,這是高鳳仙監委留下的社會典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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