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坤儀么兒從母姓被簡化成「續香火」—用姓氏平權翻轉「傳宗接代」內嵌的父權意涵

發佈日期:
2021-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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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總統李登輝先生逝世滿週年,其孫女李坤儀的小兒子從母姓的新聞,也成為近日媒體報導焦點之一。不過,媒體多將標題重點放在「生男孩」、「男丁」所以從母姓以「續香火」,實為偏狹與可惜,忽略了李坤儀讓孩子從母姓這個決定本身,就有她作為「女性」傳承自家姓氏系譜的性別平等意涵,更是改寫「父姓常規」、讓子女從母姓成為日常的具體實踐。

從母姓不該是「不得已」的選擇

「父姓常規」指的是子女從父姓才被視為「正常」、「理所當然」的父權社會傳統。我國《民法》從立法之初到1980年代,一直是婦女運動團體所批判的父權《民法》,其中第1059條對子女姓氏的規定「子女從父姓。但母無兄弟,約定其子女從母姓者,從其約定」,擺明了鞏固父方姓氏優先的特權,從母姓的唯一正當理由則是為了讓母親的父系家族宗祧得以延續,不至於「斷了香火」。因此在此階段,從母姓只是為了達成父系家族延續的「不得已」、「例外」之舉,不敢挑戰父姓常規。

去年從母姓新生兒僅佔全部2.6%

然而,父姓常規畢竟有著數千年大多數民族文化(不止華人社會)與國家律法之背書,雖然法律已經修改,但根據內政部戶政司的統計資料,直到去年(2020),約定從母姓的新生兒比例只佔全部新生兒的2.6%。這正是台大法律系陳昭如教授曾指出的,在性別結構不平等的條件下,看似公平中立的父母約定之條文,只是讓父姓常規披上「民主的外衣」繼續維持現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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