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育政策催生聯盟:打造友善勞資雙方的育嬰假-性工法、就保法條文修正公聽會 會後新聞稿

發佈日期:
2021-09-16
文章分類:
資訊分享

打造友善勞資雙方的育嬰假-

性工法、就保法條文修正公聽會 會後稿
托育政策催生聯盟召集人劉毓秀大聲疾呼,台灣現在必須跟時間賽跑,用政府政策救台灣的生育率、救女性、也救勞動力,劉毓秀指出瑞典採用與育嬰假無縫接軌且符合父母上班時間的公共托育服務,是最值得各國效法的典範,藉以提升生育率、提升女性就業率。托育政策催生聯盟發言人黃喬鈴進一步說明,育嬰假修法的兩大訴求為,請假單位化整為零,由現行以「月」改為可以「小時」請領;申請年齡再延長,由現行子女滿三歲,延長到子女滿八歲,並建議彈性育嬰假新制用現行制度處理。
中正大學社會福利學系王舒芸副教授分析,台灣高工時,休假權利卻是全球排名倒數短,如今已有七成的幼兒母親在就業,家長需要「量身打造、友善好用」的育嬰假。高雄師範大學教育學院性別教育研究所楊佳羚副教授用瑞典的親身經驗,讓大家看見彈性親職假實踐的可能性。婦女新知秘書長覃玉蓉則引用女性主義經濟學說明,照顧是重要的公共財,絕非滿足勞工的私人利益,讓勞工因為育兒,承受薪資損失,不該是理所當然。
與會的工會團體、家長團體、性別團體皆支持彈性育嬰假的作法,全國產業總工會政策部主任李佳育強調最大化女性全職工作是重要的方向。台灣男性協會監事施逸翔認為,政策應為家庭創造更大的空間,調配適合的工作與育兒方式,且讓男性願意請育嬰假。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會副執行長黃鈴翔提醒,若要做到事先排假,以小時請領,數位系統將是現在要思考的問題。

林淑芬立委總結,育嬰假的名稱應修正為育兒假或是親職假,翻轉育兒需求不只是照顧小嬰兒。且贊同與會者的提醒,為使彈性育嬰假確實可行,而不是看得到吃不到,必須研議相關配套措施,如此才能勞、資、國家三贏。最後,由於彈性育嬰假更符合家長育兒需求,請領人數勢必增加,因此要求勞動部、經濟部三個月內提出財務試算,更請勞動部實際調查育兒家庭的照顧需求,以及為落實彈性育嬰假雇主端的需求。

全文請見

相關連結: 會後新聞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