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別工作平等法黨團協商 婦團籲「應新增有薪陪產檢假」
立法院明天針對性別工作平等法、就業保險法黨團協商,修法內容涉及增加孕婦2天產檢假、放寬3歲以下幼兒的勞工家長每日減少一小時工時限制、放寬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申請規定以鼓勵雙親共同育兒,但婦女新知認為,台灣高工時低薪資、歧視照顧者的職場制度文化沉痾已久,本次修法改革幅度保守,對於穩坐全球低生育率寶座的台灣來說,幫助不大。
婦女新知呼籲,立法院各黨團支持民間訴求,這次修法應至少幫育兒家庭爭取到孕婦的配偶七天有薪陪產檢假、全面開放養育6歲以下幼兒的勞工可申請每日減少1小時工時、且不扣薪;也呼籲行政院同步表態支持,落實「國家真的跟你一起養」,儘速通過其他重要的法案——有薪的家庭照顧假、育嬰假改革等,讓勞工家長真正「安心生」。
婦女新知提及,依2019年聯合國「人口暨發展計畫」發佈《各種低生育率對策成效如何?》報告指出,普及公共托育、職場支持雙薪雙親育兒是友善生養的關鍵;行政院其實非常清楚關鍵何在,「我國少子女化對策」已經明確指出,要解決台灣人口危機,政府資源投入以提升生育率、實現性別平等、減輕家庭育兒負擔、提升嬰幼兒照顧品質為重點目標。
婦女新知指出,孕婦的配偶應享有同樣天數的「有薪陪產檢假」,才是當務之急;若只增加孕婦產檢假,無助實現性別平等,爸爸、孕婦配偶還是得犧牲多日所得,請假陪產檢、參與產前課程與各項生產育兒準備,呼籲黨團協商時各黨團支持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5條應同步修法,給予孕婦的配偶7天有薪陪產檢假。
婦女新知說,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9條育有三歲以下幼兒每日可減少1小時工時修法,應把申請期限放寬至育有6歲以下幼兒皆可申請,且應規定減少之工時不得扣薪,也不反對這部分薪資公共化,由政府規劃財源負擔。請國會與行政機關盡力為所有育兒家庭爭取在不增加經濟負擔的前提下,能夠平衡就業與家庭,避免蠟燭兩頭燒,從容面對托育接送地域的機會,不該只新增「可勞資協商」這種廣大勞工看得到卻吃不到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