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當勞未依性別平等工作法裁處工讀生案 北市勞動局開罰100萬元

發佈日期:
2024-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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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麥當勞招牌。(圖取自Pixabay圖庫)

麥當勞有工讀生疑遭主管性侵後輕生,北市勞動局今天表示,麥當勞違反性別平等工作法,開罰新台幣100萬元。

新聞稿指出,經查麥當勞未盡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3條第2項,雇主知悉性騷擾情形時,應採取有效糾正及補救措施之責,未對受害者提供心理諮商及其他必要服務,顯見已違反法令。

勞動局說,此案受裁處人知悉性騷擾情形時,未採取立即有效糾正及補救措施,違反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3條第2項規定,且因違反情節所生影響與應受責難程度嚴重、及受處罰者資力,依性別平等工作法第38條之1第2項、台北市政府處理違反性別平等工作法事件統一裁罰基準規定,處受裁處人100萬元罰鍰。(編輯:蕭博文)113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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