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3個月內提長照假報告 性別工作平等法擇期再審

發佈日期:
2021-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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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將於2025年邁入超高齡社會,不少民眾為了照顧家人影響工作、或是選擇離職。

蔣萬安等多名立委提案增訂「性別工作平等法」20-1條文草案,讓照顧家人的勞工享有「長照安排假」,今於立院衛福會進行審查。但因增修條文涉及津貼財源,多位委員指出,必須有經費明細,才能知道如何修法、包括該安排多少天數的長照假和津貼、最後決定等勞動部提出完整報告後擇期再審。許銘春則表示,將會在三個月內提完整報告

此次排審的三個長照安排假相關法案,黃秀芳立委版本參考日本93天「顧老假」,提案要求93天的照顧留職停薪、相關津貼辦法另外訂定,蔣萬安立委版本參考台灣民團的長照安排假主張而提案要求90天的照顧留職停薪、其中30日可請領照顧津貼,劉建國立委版本則參考「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有關侍親照護留職停薪之規定,勞工須親自連續照顧家人兩周以上時,得申請侍親照護留職停薪,但不得逾兩年。

多位委員指出,此次修法包括照顧津貼,但勞動部始終未針對國內須請長照照顧假的勞工人數與需求作完整調查和分析,也無法推算長照安排假合理的天數和津貼。要求勞動部提出推動長照安排假需要的經費明細,才能知道如何修法、如何找到財源,如是否增加就業保險的比率拓展財源。此外,此次修法僅及於受雇勞工,但無一定雇主勞工也需要長照安排假,如何在兼顧公平下修法,也必須納入考慮。

許銘春表示,將在三個月內提完整報告,根據委員意見精算財源、提出「下一步怎麼走」的完整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