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童案修法 出養評估回歸地方政府負責
發佈日期:
2025-02-13
文章分類:
新聞分享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6日預告修正「兒童及少年收出養媒合服務者許可及管理辦法」草案,對於內容有意見或修正建議者,可於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社家署副署長張美美今天說,這次修正重點包含,過去文教事業及社會福利相關機構,皆可申請成為收出養媒合機構,這次修正後,將改為限社會福利機構可以申請。
草案並新增明列,媒合服務者養媒合服務者於提供服務期間應遵守事項,包含在職訓練課程規定,及納入內外部督導機制提供社工人員支持與指導。且社工人員在職訓練中,應包括6小時有關兒童發展及辨識兒童受虐的敏感度課程。
此外,張美美指出,過去媒合機構工作包含收養、出養評估,這次修法後服務範圍則僅限收養工作;對自行申請出養服務的民眾,應轉介至縣市政府進行出養必要性評估,辦法並定明收出養媒合服務者與地方政府合作提供收養服務相關事宜。
衛生福利部近日公告相關辦法修正草案,社會及家庭署7日表示,未來機構僅進行收養媒合,出養評估回歸地方政府,並增列社工須受兒虐辨識在職課程。(示意圖/Freepik圖庫)
全文請見 僑委會電子報
延伸閱讀:【公告】預告修正「兒童及少年收出養媒合服務者許可及管理辦法」草案 /衛福部社家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