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進性別平等參政 內政部:地方民代推1/3任一性別保障原則
發佈日期:
2025-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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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長劉世芳表示,內政部現正研擬修正草案,將現行地方民意代表1/4婦女保障名額制度的規定,改為1/3任一性別保障原則,盼能促進性別平等參政。 圖:內政部提供
內政部今(13)日部務會報安排民政司報告「保障婦女參政權制度興革報告」案,針對目前地方制度法有關地方民代婦女保障名額規定。劉世芳部長表示,內政部現正研擬修正草案,將現行地方民意代表1/4婦女保障名額制度的規定,改為1/3任一性別保障原則,盼能促進性別平等參政。
內政部表示,「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第7條規定,締約國應採取一切適當措施,消除在政治中對婦女之歧視,並確保婦女在政治享有與男性平等之地位。另外,CEDAW第4次國家報告建議政府應採用立法保障名額,保證所有婦女群體的代表性。為達成性別平等參政的目標,內政部正在檢討地方制度法有關地方民意代表婦女保障名額的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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