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被《性工法》漏接的被害人與不知所措的企業雇主們

發佈日期:
2025-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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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MeToo運動下,許多被害人站出來發聲,促使政府開始重視「性騷擾防治」並著手「性平三法修正案」,新修法於2023年7月三讀通過,自2024年3月8日全面施行。其中修法幅度最大的《性別平等工作法》(以下簡稱《性工法》)法規上路後,是否達到預期成效?實務操作上還有哪些不足需再修正?勵馨透過第一線服務經驗,為《性工法》新法進行總體檢。

根據勞動部113年工作場所就業平等概況調查數據顯示,女性受僱者過去一年在工作場所曾遭受性騷擾者占3.6%,男性占0.8%。其中,女性受僱者遭受性騷擾的行為人以「同事」及「客戶」為主,再者為「上司」及「雇主」。然而,從數據中也顯示,未提出申訴者占了2/3,表示大多數被害人仍選擇噤聲。

在去年修法後,新增「若勞工被雇主性騷時可走外部管道,向地方政府勞政單位申訴」的規範,仍有3成的民眾表示不清楚。

今年3月,勵馨基金會與現代婦女基金會共同舉辦「性別平等工作法」修法週年總體檢記者會,呼籲勞動部就被害人扶助資源到位、啟動雇主輔導、監督機制,以及相關法規的修正與整合進行改善。

被害人扶助不到位 各縣市資源不同調

根據勵馨2024年服務數據顯示,性騷擾服務(含諮詢)共1,063人次,被害人求助及諮詢資源的需求量大。在第一線服務及電話諮詢中,我們發現《性工法》無明定提供職場性騷擾「被害人保護扶助事項」,相關資源沒有整合,且各縣市社政資源差異大。

申訴流程規範模糊 被害人選擇噤聲

 

我們也從實務求助案例中看見,權勢性騷擾/性侵害對被害人的求助情境是更艱困的,如:若行為人為直屬主管或企業雇主,因為掌握被害人的就業權力,容易使得被害人在擔心被刁難下,難以在第一時間求助,這時候會很需要「系統外的力量」進入,如:縣市政府、外聘委員、社工人員等,雖然實務上這樣的案件光要意識到「自己不應該被這樣對待」就很困難,但至少可以讓求助後的困境下降。

 

企業難以兼顧調查責任及被害人權益

新法雖立意良善,但在實務操作細節上卻多有缺漏,許多就連大型企業都感到困擾與棘手的問題,佔台灣98%的中小型企業更難以負荷。

勵馨113年職場性騷擾防治講座諮詢接洽超過100通,企業職場性騷擾專講 94場,需求較112年提升3倍。這也顯示在《性工法》新法上路後,多數企業開始重視職場性騷問題,但實際要如何操作仍是滿頭問號。

勵馨113年職場性騷擾防治講座諮詢接洽超過100通。

 

全文請見  勵馨基金會 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