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法18年 僅2.1%約定從母姓
母親節前夕,臉書社團「從母姓俱樂部」舉辦「子女姓氏修法18年慶祝分享會」。記者葉冠妤/攝影
二○○七年五月民法第一○五九條修法上路,將子女原則從父姓改為「父母約定之」,如今十八年過去,內政部統計,從母姓比率雖逐年增長,進展仍相當緩慢,十八年來累計平均約百分之二點一。
「從母姓俱樂部」昨趁母親節前夕向爸爸爸們喊話,強調最好的母親節禮物就是給媽媽平等協商子女姓氏的機會。
從母姓俱樂部發起人、中山大學公共事務管理研究所教授彭渰雯接受聯訪表示,性平觀念已進步,但夫妻約定子女從母姓的比率,至今年3月仍僅有3.44%,顯示姓氏的實質平等觀念還相當緩慢,有待倡議和落實,這也反映出根深蒂固的父權(夫權)家庭意識形態。
彭渰雯從母姓的兒子即將成年,她說,自己是倡議者,故當年修法通過,自己的第一個小孩就從母姓,過程中,丈夫支持的態度非常關鍵,需要站在一起,反思與打破「父姓常規」。
她說,家庭內的民主與平等很重要,法律雖賦予父姓、母姓相同的機會與權利,但多數女性可能不敢奢望,擔心提議小孩跟自己姓,會成為破壞家庭和諧的麻煩製造者。若給予孩子的媽媽,選擇孩子姓氏的協商機會,就是最好的母親節禮物。
共同發起人諶淑婷帶著先生、孩子出席。她分享,女兒從母姓,卻被外人質疑是為了抽豬母稅(給女方傳香火),還是家裡沒生兒子、或是單親家庭。其實從母姓,是女性自主權的展現,也希望孩子生活在多元美好、相互包容的愛中,接納各自不同的模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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