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VBS社會檔案/《跟騷法》迎3年修正期「性與性別」門檻列入討論

發佈日期:
2025-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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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蹤騷擾防制法》今年6月即將滿3年,正迎來三年一度的修正期。警政署統計顯示,高達八成跟蹤者在收到告誡書後停止騷擾,外界認為此法成效顯著,但仍存在不足之處。婦女團體指出,法規規定騷擾行為必須涉及「性與性別」因素才能適用,雖然避免濫用,卻也阻礙真正受害者求助,反而成為加害者規避責任的漏洞。警政署則表示,立法目的是聚焦於防治「性別暴力」,其他騷擾行為可透過現有法律處理。
 

圖/TVBS圖/TVBS

2021年底,《跟蹤騷擾防制法》在朝野立委一致支持下三讀通過,由時任總統蔡英文簽署,並於隔年6月實施。蔡英文當時強調,此法落實了性別暴力防治的重要一步。

屏東萬丹鄉2021年發生的黃姓凶嫌案件成為促成此法的重要轉捩點。當時凶嫌製造假車禍,擄走並殺害一名女子。警方透露,被害人生前曾兩度報案,卻因法律缺乏,未能及時取得保護令,最終釀成悲劇,引發社會強烈關注,促使《跟騷法》迅速通過。

跟騷法明確規範了透過人、工具或網路等方式,對特定對象反覆或持續違反其意願的八大類騷擾行為,包括監視觀察、盯哨尾隨、寄送留置物品、冒用個資訂貨、不當追求、妨害名譽、通訊騷擾及歧視貶抑,若使被害人感到畏懼並影響生活,即符合定義。自2022年施行至2025年2月,全台共受理7939件跟騷案件,其中通訊騷擾、盯梢尾隨及監視觀察位居前三,警方共發出5252件告誡書,其中逾八成騷擾者停止再犯。然而,實際上許多未被受理的案件卻成為統計黑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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