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團5點聲明力挺江祖平 「完美被害人不存在」籲停止指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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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祖平控訴遭性侵。(圖/翻攝IG/江祖平)
這起案件引發網友議論,士林檢方4日已分案調查,婦女救援基金會今日發布五點聲明,強調每個人都有性自主權、身體自主權,即使是親密關係也都不能把性侵行為、未經同意拍攝裸照視為關係中合理行為,只要未經同意、強暴脅迫或趁機性行為都是犯法。
一、約會期間不管任何方式,違反意願而趁機或強行性交行為,以及性侵害後進行拍攝裸照行為都是犯法行為,情侶關係或任何關係都不能當成免責或合理化的藉口。
二、約會期間的違反意願性行為、拍攝性影像除了牽涉性侵害犯罪外,亦是親密關係暴力,嚴重侵害人權的行為。
三、被害人面對龐大權勢壓力勇於對外揭露,需要很大勇氣。無論是否以第三人稱揭露,皆為常見求助的行為。請民眾對於被害人,提供支持、肯定。請勿對被害人發表貶抑或歧視的言語,甚至是網路霸凌。
四、被害人揭露此次暴力侵害行為,發生在親密關係期間。但此事件與被害人過往的親密關係、交往關係或非關此次事件言論無關。「完美被害人」並不存在,請勿以此模糊焦點及指責被害人。
五、據報導,電視台發出禁止性騷擾的聲明。然依據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3條第1項:雇主應採取適當之措施,防治性騷擾之發生、第2項:雇主於知悉性騷擾之情形時,應採取立即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意即該電視台除暫停或移除疑似行為人職務以及發布聲明外,亦應盡雇主職責主動進行性騷擾案件行政了解調查,而非只交由司法調查。
婦女救援基金會指出,被害人遭受到前任或現任親密關係性暴力,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家庭暴力防治法規定,被害人求助或被通報後會有社工人員提供被害人所需服務,例如討論後續需要與因應方式、陪同報警、驗傷、司法訴訟扶助(盡快將被拍攝裸照扣押或禁止散布)、連結心理諮商、協助聲請保護令(包含性影像取回、禁止散布性影像)、經濟補助申請、等服務。
原文網址: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50906/302894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