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圖。(圖取自Pixabay圖庫)
(中央社巴黎29日綜合外電報導)法國國會議員今天通過法案,將「任何未經同意的性行為」定義為性侵。
新法明定,同意應是自由、知情、具體且可撤回的意願表達,並須依情境判斷。沉默或沒有反應,都不構成同意。
法條明確規定:「若性行為係經由暴力、脅迫、威脅或突襲而發生,無論其形式為何,均不構成同意。」(編譯:鄭詩韻)114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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