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人的好心,我能表達不舒服嗎?」當身心障礙者也遭遇跟蹤騷擾、報案反被質疑

發佈日期:
2025-12-09
文章分類:
新聞分享

2022 年 6 月,《跟蹤騷擾防制法》正式上路,被視為補上臺灣性別暴力防治的重要里程碑。但實施至今 3 年多,制度仍存有漏洞,許多受害者未能獲得充分保障。對身心障礙女性而言,困境更為複雜,不僅容易成為跟騷目標、難以分辨對方的行為是協助還是騷擾,也常因障礙特質,面臨蒐證與報案困難。

「騷擾」與「協助」的模糊界限

「我從小就遇過很多騷擾。小時候,育幼院的司機在送我們上下學時,會趁著幫我上車的機會故意摸我的屁股,但老師不相信我說的。後來小五時,因為行動不便需要製作支架輔具,在量尺寸時,醫生當著大家的面把我褲子脫掉,還有意無意觸碰我的下體⋯⋯」

梅君(化名)年輕時主要靠拐杖行動,類似的騷擾不斷重演。走在路上,常有人纏著搭訕不肯離開;有次搭計程車坐在副駕,司機說要替她關門,卻刻意壓到她的胸部。她苦笑:「對方可能覺得我們行動不便,當下不容易拒絕離開,或者認為我們比較好下手,就會選擇靠近。」

有時,「騷擾」與「協助」的界線會很模糊。梅君回憶,有次她不小心從輪椅上跌倒,有人拉她起來時,本來只要從腋下就能扶起,卻整個抱住她的胸部,「人家可能是好心,那這樣算是騷擾嗎?我能表達不舒服嗎?還是說只要被解釋成『善意』,身心障礙者就應該全盤接受?」

「我們同樣擁有身體自主權」

去年(2024),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聯盟發布《消匿的身影—身心障礙女性跟蹤騷擾經驗調查專題報告》,訪談 18 名曾面臨跟騷的身心障礙女性、11 名警政人員及 5 名社政人員,深入探討障礙女性的處境、提出實務建議。

報告指出,根據內政部警政署統計,自跟騷法 2022 年 6 月上路後至 2023 年底,非障礙女性遭遇跟騷的人次為 5716 人,是非障礙男性的 6.5 倍;而障礙女性則是 209 人次,足足高達障礙男性的 10.4 倍,顯見「女性」與「身心障礙」身分交織時,遭遇跟騷的風險更高。

台灣障礙女性平權連線(障女連)常務理事周倩如提到,曾有女性友人參加身心障礙者為主的營隊,因過程需要移位,友人詢問主辦單位是否有提供移位機等協助時,對方回答「現場有男性志工幫忙抱沒問題」,但這種做法忽略了對方可能不想被異性抱,以及移位過程中的受傷風險。最後,友人反而遭到其他家長責難,認為她要求太多。

「身心障礙者確實有時需要協助,但我們同樣擁有身體自主權,人們常常忘記每個人都有權利決定自己的身體應該怎麼被對待。」周倩如強調。

台灣障礙女性平權連線常務理事余秀芷,也曾遭遇長達 5 年以上的跟蹤騷擾。對方便長期透過網路關注,進而傳送騷擾訊息、在公開貼文散布謠言、撥打上百通騷擾電話,甚至現身活動會場與她合照,但當時很長一段時間,她都不曉得對方是誰。直到跟騷法通過後,騷擾才停息。

另一方面,雖然跟騷法已通過數年,但余秀芷觀察現行規範仍有漏洞。依照規定,行為基本上必須跟「性」或「性別」有關,並符合「對特定人反覆或持續」等條件,才會適用跟騷法。實務上,許多騷擾僅是單次事件,且即使有人不斷傳訊息,只要內容未涉及「想摸你」、「想包養你」等帶有性意圖的言詞,也可能不在跟騷法的適用範圍內。

障盟:應加強警方教育訓練、引入協助制度、重視交織身分

最後,針對身心障礙女性的報案權益,張哲誠指出,當警方受理相關案件時,常因業務繁重、對障礙特性陌生,或當事人難以清楚舉證與陳述、溝通不順,有時甚至會露出急躁的態度。曾有社工陪同心智障礙女性到警局做筆錄,發現警方若以質問的方式追問,反而容易讓當事人陷入驚慌,更難完整表達案情。

他進一步建議,報案時也能找社工陪同,協助釐清障礙者的真意,避免誤解。此外,現行僅適用於性侵案件、協助受害者溝通的「司法詢問員」制度,也值得考慮引入跟騷案件,幫助障礙者的陳述能被正確理解與記錄。

 

全文請見  多多益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