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導者:同婚之後,誰能成為家長?同志的生育權、跨國生殖與成家實踐
2019年,台灣成為亞洲第一個承認同性婚姻的國家,這場由《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簡稱《748施行法》)開啟的歷史性轉折,被視為性別平權的重要里程碑。然而,《748施行法》通過並不代表同志「生育平權」的實現。當同志伴侶踏上成家育兒的道路時,他們發現法律的保障止步於婚姻門口,在生養子女的權利上,仍存在難以跨越的鴻溝。

台灣同婚合法化6年後,同志伴侶在成家育兒上仍面對許多難以跨越的鴻溝。圖為2025年10月25日,在台北舉行的第23屆台灣同志遊行,主題為「超・連結──跨越標籤,理解差異」。(攝影/Cheng Yu-chen/AFP)
同志家庭的生命故事揭示出一個在後同婚時代更深層的問題:當成家育兒被預設為異性戀婚姻關係與血緣邏輯的框架中,當國家以不孕夫妻為人工輔助生殖技術的近用權利主體,究竟誰能被視為「合格的家長」?
婚姻承認到親權落差的制度裂縫:「被迫單親」的同志雙親
在同婚合法後的幾年間,透過收養方式成為家長的同志家庭仍被迫以單身身分成家。(註)2019至2023年間,法律僅允許同性伴侶中的一方,以單身身分收養無血緣子女,之後即便雙方締結婚姻關係,另一方仍然無法依循如異性戀夫妻的途徑,收養伴侶在婚前單身收養的子女。
這樣的法律缺口不僅突顯同志伴侶「被迫單親」的現象,也揭示因性傾向所造成的生育不平等。即便伴侶共同撫育孩子、共同分擔照護責任,法律上仍只承認其中一人是合法家長;另一方在醫療、學校或行政體系中,以及在法律面前,依舊被視為最親近的陌生人。
直到2023年5月16日,立法院三讀通過《748施行法》修正案,終讓擁有婚約關係的同性伴侶得以共同收養無血緣子女,補上法律保障同志成家權利的制度缺口。
「婚育一體」的延續:制度如何劃分合格家庭的界線?
同婚合法化固然象徵對同志伴侶親密關係的承認,但它同時也再度強化「婚姻」作為養育子女家庭的唯一合法門檻。《人工生殖法》至今仍限定僅有不孕或有特殊醫療理由的異性戀夫妻可以委託進行人工生殖,排除了同志與單身女性的生育權利。(註)
在台灣,異性戀夫妻若被診斷為不孕症,可在國內進行人工授精、試管嬰兒,或是尋求捐贈精卵子協助。但已婚女同志伴侶與單身女性卻無法進入診間,獲得等同的生育管道和資源;她們若想懷孕,只能透過非正式、私下協調的方式,尋找捐精者。
此制度設計反映「婚育一體」的延續性。換言之,婚姻平權讓同志得以進入制度、獲得部分保障,但制度的異性戀規範強制力仍在。這樣的規範不僅呈現人工輔助生殖科技近用權利的差異,亦延續了異性戀中心的家庭假設。
同志伴侶被排除現象並非台灣所獨有。在許多國家,人工輔助生殖科技和捐贈配子的適用對象在立法或執行層面仍存在性傾向或婚約關係的限制:誰有資格使用人工生殖醫療資源,往往受到法律的規約與道德化的判斷。生育權因此被轉化為須獲得允許的生育特權,而非普遍的人權。
跨國生殖的階層化:當平等成為昂貴的特權
許多渴望成為家長的同志伴侶只能轉向海外,形成「生殖出走」現象。(註)在台灣,部分女同志前往美國、柬埔寨、日本尋求人工授精(註);部分男同志則前往美國、俄羅斯、泰國等地透過代理孕產的生殖服務,實現親職夢想。(註)這些跨國生育實踐,不僅需要高昂的經濟成本,也使生育權的近用權利呈現明顯的階層化差異──唯有具備高社經資本的同志伴侶,才擁有得以跨越國家治理邊境的能力,在他國尋求在地無法取得的生育路徑和資源。(註)
在跨國生殖產業蓬勃發展的盛況之下,同志成家的平權理想被市場條件所形塑,擁有一定財富者才能實現平等生育權。如美國醫療人類學家Shellee Colen所提出的「生育階層化」(stratified reproduction)概念(註),無論是在全球照護鏈(global care chain)或是跨國生殖產業中,不同階層與國家的女性與家庭,在生殖或是再生產過程中被賦予不同角色與價值。有人被鼓勵生育,有人則成為生育過程中的服務提供者,諸如跨國家庭照護移工(註)與提供孕產勞動的捐卵者(註)與代理孕產者。
生育的跨國流動揭示了生育階層化的交織面向,包含性傾向、婚姻狀態、社經地位等不同的位置性(positionality)往往決定了誰有權利生育、誰能使用人工輔助生殖科技來實踐生育。生殖科技不僅是醫療手段,更是權力與親屬想像的政治場域。
婚姻平權之後的生育不平等:第三方生殖中脆弱的親權認定
此外,即便同志伴侶透人工輔助生殖科技或代孕等第三方生殖管道生育子女,親權、國籍認定仍需進行法律訴訟程序。跨越國界的第三方生殖仍缺乏完整的法律制度的銜接,無法自動將非孕產方或非基因家長納入親權保障範疇,造成孩子在國籍等皆可能面臨身分不確定性。同志家庭在爭取親權路上,經常向公民團體,如「台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尋求協助,並且得依賴個案判決或地方行政機關的裁量。
「生育正義」(reproductive justice)這個概念由美國黑人女性主義團體Sister Song所提出,強調3個面向的權利:不生育的權利、生育的權利,以及在安全與受到妥善支持的環境中撫養孩子的權利。(註)這個概念框架揭示出平權不只是法律上的准許,亦涉及經濟支持、社會資源與文化認同等面向,並且納入交織性的視角,考察身處不同位置性的人們所遭逢的生育不平等。
近年來,愈來愈多同志家庭開始選擇「出櫃式育兒」。他們主動與老師、同學溝通,參加學校舉辦的活動、製作家庭故事書,向孩子解釋「我們家有兩個爸爸」或「兩個媽媽」是怎麼回事。這些微小的舉動,是一種溫柔卻堅定的抵抗與日常生活中的倡議行動,讓同志家庭不再只是法律上的議題,而成為社會生活的一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