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DC3.0聚焦性別平等,COP30能否讓氣候治理更包容?
發佈日期:
2025-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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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面臨氣候災害時,女性與多元群組往往欠缺資源而遭受更大的衝擊,氣候治理若要不遺漏任何人,就必須納入性別視角。示意圖。by freepik
在全球競逐減碳目標的此刻,各國正進入第三輪「國家自定貢獻」(Nationally Determined Contributions,NDC)更新期,臺灣也在今(2025)年9月初提出NDC 3.0 草案,並於11月3日經行政院核定。然而,在這場以技術與排放為核心的競賽中,我們是否忽略了另一個氣候正義的關鍵問題——COP30氣候治理是否兼具包容性?NDC有回應不同性別與族群的需求嗎?
儘管氣候變遷可能影響每一個人,然而由於經濟、社會與文化所形成的結構性困頓,導致女性和多元性別族群面對氣候災害時,往往欠缺調適的資源及能力,而承受了更大的衝擊。因此,氣候治理若要真正「不遺落任何人」,就必須納入性別視角。
根據《巴黎協定》規定,各國須每五年更新一次NDC,向國際提出其氣候行動目標,內容須包含溫室氣體減量目標、具體政策與治理以及氣候調適措施,以確保全球持續以守住 1.5°C 升溫上限為目標。於2025 年提交的第三版 NDC(NDC 3.0),不僅是全球檢視減排進度的關鍵節點,也為各國將性別平等納入氣候治理提供了重要契機。
台灣 NDC 3.0 如何落實性別回應的氣候治理
回到台灣,NDC 3.0 雖已提出一些性別意識的內涵,但在具體施行層面仍有可加強之處。目前台灣NDC3.0內文提及,行政院設置「性別平等會」及「性別平等處」,將引導政府機關運用性別主流化工具,強化減緩與調適政策的性別統計調查;「性別平等政策綱領」將揭示推動調適與減緩的措施,回應不同性別群體的基本需求。
此外,在政府NDC3.0報告中也提出將在環境決策過程中引入性別影響評估,與社區性別主流化訓練,持續深化具性別敏感度的氣候治理機制,確保女性與不利處境者在環境、能源與科技領域能夠充分參與。
但若要真正落實性別回應性氣候政策,本文建議從以下三項關鍵方向強化具體施行措施:
1.促進性別平等的決策參與(治理層面):
2.性別回應預算與資金分配(規劃與實施層面):
3.建立性別平等的治理框架(政策連貫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