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民代3分之1任一性別保障 婦團肯定地制法改革

發佈日期:
2025-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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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三讀修正通過地方制度法部分條文,現行地方民代1/4婦女保障名額,改為1/3任一性別保障原則。婦團今天聯合聲明表示,此為重要改革,期待持續朝向50:50的性別均勢前進。

立法院會昨天三讀修正通過地方制度法部分條文,包括為促進性別平等參政,將現行地方民代1/4婦女保障名額,改為1/3任一性別保障原則。

婦女新知基金會、婦女救援基金會、台灣婦女團體全國聯合會、台灣女人連線、彭婉如文教基金會及台北市婦女新知協會今天發布聯合聲明,肯定此一重大改革。

聲明表示,1/4婦女保障名額,多年來給予政黨在地方民代選舉中提名優秀女性候選人的誘因;但隨著女性地方民代當選比例越來越高,且實力堅強的女性候選人眾多,近幾次地方選舉,少有女性候選人因為婦女保障名額當選,1/4婦女保障名額促進女性參政的作用已經飽和。

全文請見  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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