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秋虹/因為我們能感到疼痛──紀念台灣人工流產史的一個名字:吳燕秋

那些因為感到疼痛、一度說不出口,一度以為無人傾聽的記憶要如何被述說?這是歷史學者吳燕秋在做墮胎史時想要做的事。圖為2022年5月,走上街頭捍衛女性墮胎權的美國民眾。(攝影/TIMOTHY A. CLARY/AFP)
編按:作者梁秋虹為她的酒友兼歷史學者吳燕秋整理墮胎史研究遺作,收錄在《以為無人傾聽的她們:台灣首部人工流產文集》一書中。並以新書座談發言稿紀念台灣人工流產史研究先行者:台灣女性學學會前理事、婦女基金會前董事吳燕秋博士(1969–2023)。
母親的沉默,成為她研究台灣墮胎史的起點
墮胎這件事,在不同歷史時期,女性會各自面臨不同的可能與限制。
比如你是一位日治時期的女性,你能夠使用的就是中醫的漢方,而且大部分都是密藥,這個密藥就是把原本那些通經活血的藥物,拿來變相變成墮胎藥物。
在戰後初期,女人傳統上還是依賴三姑六婆的傳統社會網絡,口耳相傳使用紅花、黑面馬,或是透過密醫施行墮胎手術。
70年代,加上美援的國際衛生因素,有家庭計畫,有子宮內避孕器,有樂普(Lippes loop)。微妙的是,那時候各種避孕的手段,會跟墮胎技術有所重疊。直到1984年,女人終於等到新的選擇,就是手術。1984年《優生保健法》通過,賦予了「治療性墮胎」合法化的權利。可是這個權利在誰身上?這個權利不在女性身上,這個把關的權利其實在醫師身上。
在吳燕秋的作品裡揭示,這是一個非常複雜的醫病關係網絡。這個行動者網絡裡面會有國家、有法律、有政策、有醫師——醫師又分很多種,中醫師、西醫師、軍醫、密醫,還有民間藥房與助產士。
妳的子宮從來都不是妳的子宮:「胚胎生命權」和「生育自主權」的歷史觀點
那吳燕秋研究的貢獻是什麼?其實一直到現在,關於人工流產這件事情,依然存在所謂的「胚胎生命權」,跟女性的「生育自主權」或是說「生育選擇權」這兩大辯論。吳燕秋不是辯論女性主義上的對與錯、哲學或倫理上的政治正確或倫理價值判斷,她其實是從歷史的觀點來回答這兩件事情到底是什麼。
另外1984年《優生保健法》還有一個法律上的全新發明,就是「配偶同意權」。這在法律上是一個近代的發明──女性要執行墮胎,已婚婦女必須要取得配偶的同意權;如果是未成年的話,就要取得家長的同意權。到了2022年,台灣《生育保健法》的草案,就在爭執要不要廢掉配偶同意權,而且最近還牽涉到一個更新的議題:當人工生殖有代孕的需求,也有自然流產的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