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濫用? 跟騷法限「性與性別」民團盼修|

施行已經滿3年的《跟蹤騷擾防治法》,有八成以上加害者,在收到告誡書之後停止了騷擾行為,普遍認為成效不錯。民間團體卻指出法規中有漏洞,條文規定,除了有反覆實施騷擾之外,還得符合「性與性別」定義,代表加害者只要刻意避開「性別」相關,就不會被跟騷法規範,更導致不少被害人求助無門。警政署則強調,當初設下這道限制,是為了防止鄰里糾紛、討債等行為濫用,若與性別無關,可用其他法律提告,有時會判更重。 全文請見 #跟蹤騷擾防治法#民間團體#漏洞 #TVBS新聞 #TVBS直播 #TVBS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