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嬰留停扣全勤獎金 婦團籲修法
發佈日期:
2025-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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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嬰留職停薪按「日」申請,可按比例扣發全勤獎金,引發各界質疑,婦團呼籲應盡速修法才能滿足家長需求(本資料照片)
長榮航空日前有空姐抱病上班過世,引發各界重視「病假權」議題,勞動部因而修正「勞工請假規則」,明定婚假、喪假、公假、流產事由病假、家庭照顧事由事假,不得影響全勤獎金,但民國115年上路的育嬰留職停薪按「日」申請,卻反而可以按比例扣發全勤獎金,引發各界質疑,婦團呼籲應盡速修法才能滿足家長需求。勞動部官員則鼓勵雇主可以提供優於法令給薪。
《性別平等工作法》明定家庭照顧假、產檢假、陪產檢及陪產假、產假、流產假、生理假、因育嬰挪移工時或減少工時,各假別的薪資計算不同,但皆要求雇主不得影響其全勤獎金。
「要解決育嬰留職停薪彈性化仍應盡速修法」,婦女新知祕書長覃玉蓉表示,完成修法之前的定義仍是留職停薪,不可避免仍會遇到問題,應該把育嬰留職停薪修正成「親職假」,也才能夠讓勞工彈性化地運用,滿足家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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