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男性育兒 育嬰留停津貼擬增為7個月
發佈日期:
2025-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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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17日預告就業保險修法草案,勞動部勞動保險司司長陳美女說明,這次修法將擴大就業保險的加保年齡、縮短請領失業給付等待期以及增訂育嬰留職停薪津貼6+1個月規定。
(中央社記者吳欣紜台北17日電)勞動部啟動就業保險法修法,除刪除投保年齡上限,也將增加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只要雙親都領滿6個月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將各增加1個月津貼,盼促進男性參與育兒。
根據現行規定,育有3歲以下子女的受僱者,可以請最多2年的育嬰留職停薪,其中半年可請領投保薪資8成的育嬰留停津貼。勞動部今天預告就業保險法修法草案,將有條件得延長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勞動部勞動保險司司長陳美女表示,為促進家庭內性別分工的平等,這次增訂規定,撫育同一名子女的雙親都領滿6個月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時,在後續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可依規定各再請領第7個月的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盼能鼓勵雙親共同擔負育嬰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