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法制局拋增設「離婚冷靜期」 其他國家如何規定?
發佈日期:
2026-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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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法制局日前提出研析報告稱,2024年台灣離婚率為2.28‰,位居亞洲第2,僅次於中國的2.56‰,高於南韓的1.8‰及日本的1.5‰,因此建議立委修正《民法》、納入「離婚熟慮制度」(離婚冷靜期)。
法制局表示,南韓離婚率在20世紀初期曾高達3.4‰,甚至一度被稱為「離婚共和國」,但自2008年起實施離婚熟慮制度後,南韓離婚率就逐漸下降,應有台灣有參考之處。
台灣其實2024年時,也有民眾在公共政策參與平台提案推動30天「離婚冷靜期」,主張民眾申請自願離婚後,保留任一方可選擇撤回申請的冷靜思考期間,但當時該提案連署並未通過。
台灣的協議離婚制度則無須經由法院審酌,只要離婚雙方及2位證人於離婚協議書簽名,雙方再持離婚協議書前往戶政機關辦理登記,離婚便會立即生效。
法制局研析報告指出,雖然南韓透過法院介入成功降低離婚率,但研究卻發現,對於提出離婚申請的比例並無顯著影響,顯示離婚熟慮制度未能解決離婚的根本原因,只是讓人「難以」離婚,而非「不想」離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