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權法明列「人權會」為最終救濟 障盟肯定:大幅進展

發佈日期:
2026-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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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衛環委員會21、22日審查《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圖/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聯盟)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21、22日審查《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圖/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聯盟)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修正草案延宕逾4年,22日終於送出委員會、送付黨團協商。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聯盟表示,雖尚有部分條文保留協商,但已有大幅進展,對障礙者權益保障、合理調整等,回應CRPD進行大幅修正,與國際人權對標,也肯定條文明列「國家人權委員會」作為維護CRPD的最後保障。

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聯盟指出,衛福部2021年預告修正身權法,延宕至今終於有進展。肯定行政、立法機關努力,修法內容對身障權益保障、合理調整等回應聯合國身障權利公約(CRPD)內容大幅修正,預期通過後可進一步保障國內身障者權益,且與國際人權標準對齊。

障盟指出,本次條文增列第10-2條,是由立委范雲協助提案,明列國家人權委員會做為維護CRPD的最後保障,除監督行政機關外,未來也將善用獨立機關的地位,讓身心障礙者參與,作為未來申訴的最終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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