辣台妹聊性別【 2026 01 性別重點時事回顧 🌍】
【 2026 01 性別重點時事回顧
】
台 灣|#家務分工 #離婚 #代孕
伊 朗|#性別歧視
法 國|#婚姻義務 #性自主
𝘛𝘈𝘐𝘔𝘌𝘐𝘎𝘌𝘕𝘋𝘌𝘙 𝘕𝘌𝘞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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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圖像:家務分工鬆動中
女性代表性待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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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每年出版「性別圖像」,實踐聯合國 #性別主流化,從權力、就業、教育、司法、醫療、環境等六大領域分析台灣性別議題發展。2026年性別圖像顯示,家務勞動的性別分工正在緩慢鬆動,但衛福部社家署署長坦言進步空間很大,期許繼續從社會觀念下手,扭轉大眾對性別角色的傳統期待。
自 2021 年提高育嬰津貼、開放雙親同時請領後,男性申請 #育嬰留職停薪 比例來到 26.9% ,創歷年新高。但在有配偶或同居伴侶的情況下,仍有 68.1% 的男性不須負擔任何日常家務,致使女性平均每日 #無酬照顧 時間高達 4.41 小時,較 2019 年未有縮減。
經濟安全方面,中高齡女性的勞動參與率在二十年間大幅上升近 20 個百分點,不過,薪資性別差距較去年略微擴大。此外,大專院校中科技、工程及數學領域(#STEM)的女性畢業生已逐年穩定成長,但就業比率仍呈波動狀態,近五年皆低於 25 %。
儘管女性擔任立法委員及參與公領域決策的機會明顯提升,但深入地方政府與民間企業,權力圈的性別失衡則亟須改善:全台 22 個地方政府,僅 8 個縣市的一級機關女性首長達三分之一,而上市、上櫃公司董事,以及農漁工會組織中,女性進入決策階層的比例亦大幅低於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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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進「離婚熟慮期」?
報告指出徒增程序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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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台灣離婚率 2.28‰ 高居亞洲第二,立法院法制局發布報告,分析南韓《民法》的「#離婚熟慮期」(#이혼숙려제도)是否適合引進台灣,國民黨立委隨後出面支持,引發正反方爭辯。
在韓國協議離婚,須向家庭法院遞交申請、接受離婚指導,並視雙方是否有需撫育的子女,等待1個月或3個月的「離婚熟慮期」後,再次經法院審酌,才能生效。只要任一方不出席家庭法院,或持有法院核發的離婚確認書卻未在三個月內辦理離婚登記,均會導致程序失效。該制度自2008年正式實施以來,雖有效壓制居高不下的離婚率,但提出離婚申請的比例,卻未有下降,顯示「離婚熟慮期」的制度,實質上是讓雙方「難以」離婚,而非「不想」離婚。
立法院法制局報告明確指出,東亞國家對離婚率的恐懼源自 #家父長制 觀念,現今法制不應持續將離婚污名化,且考量國情不同,改而建議台灣戶政機關提供非強制性 #婚姻諮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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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孕引朝野分歧
婦團憂加劇階級剝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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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於立法院衛環委員會排審,20 個提案版本中,朝野最大分歧在於:是否將「代理孕母」入法。但目前包含法案名稱及第一條內容都未有共識,將擇期逐條再審。
代理孕母的需求,反映血緣至上的父權家庭觀,加上妊娠及生產的危險性高,極容易構成經濟優勢者「購買」弱勢女性子宮、將風險轉嫁的階級壓迫。即使是法律定義上的 #利他型代孕(Altruistic Surrogacy,又稱無償代孕),也難保女性不會因家內壓力、社會經濟壓力等緣由,被推向工具化、剝削一途。
民眾黨立委陳昭姿則認為,子宮病變女性或男同志對代孕的需求始終存在,力推法制化,要求在《人工生殖法》訂定專章處理,以免造成市場地下化。但其聲稱「子宮本來就是工具」,已引發輿論反彈、痛批物化女性。
對此,衛生福利部長石崇良保持謹慎態度,指出代孕涉及「#健康權」與「#階級剝削」的複雜性,已非單純的醫學技術與契約關係,本質上與單身人工生殖並不相同。民間 27 個婦女團體也出面連署,同聲呼籲將代孕 #脫鉤 處理,避免在倫理爭議未有共識、配套不齊全的情況下急就章上路,加劇性別不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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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朗女性摘頭巾焚肖像
力抗專制與性別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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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朗的全國性反政府示威,面臨軍事鎮壓與資訊封鎖,同時,流亡海外的伊朗女性在社群網路上傳未戴頭巾(Hijab)、以香菸焚燒最高領袖哈米尼(Ayatollah Ali Khamenei)肖像的照片,高調打破社會禁忌,用集體行動抗議系統性的性別歧視與專制統治。
1979 年伊斯蘭革命後,伊朗轉為政教合一國家,雖有民選總統,但實質權力掌握在「最高領袖」手上,焚燒其肖像或畫像則為大忌,過去已有不少民眾因此遭到安全部隊處決或被迫流亡。儘管伊朗已是中亞地區相對世俗化的國家,#女性勞動參與率 卻只有 13.4%,形同被長期排除在就業市場外,直至 2022 年仍有女性因未佩戴頭巾被捕並於拘留期間死亡。
2025 年底伊朗通膨率上漲約 42%,流通貨幣里亞爾(rial)匯率來到歷史新低,群眾的不滿一路從經濟崩盤、民生問題,延燒到對 #神權統治 的反抗,此時,加拿大一名伊朗女性僑民上傳了未戴頭巾、露出完整面容、點菸焚燒最高領袖肖像的影片,大膽踩上伊朗政權的紅線,藉此呼籲國際關注伊朗專制與性別枷鎖的情勢,該舉引發海外伊朗女性在社群倡議行動。至今,伊朗政府已動用武裝部隊、封鎖網路、實施宵禁,逮補上萬名異議人士並將示威定調為「外國勢力」介入,最高領袖雖罕見坦承國內經濟形勢不佳,卻持續加強控制,而非改革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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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取消婚內性義務
有望遏止婚內性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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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將在《民法典》新增條款,明文終結配偶間須相互履行的「#性義務(conjugal rights)」,此後當事人間「缺乏性生活」將不再構成「#有責離婚(fault-based divorce)」的事由。
民法典載明配偶負有「共同生活的婚姻義務」,雖未提及「性」,但相關概念從中世紀教會法一直流傳至今,近年判決也廣義認定「共同生活義務」包含性行為。2019 年一名女性因多年拒絕與丈夫同房,遭法院裁定有過錯、丈夫可請求離婚,她隨即上訴到歐洲最高人權法院(ECHR),最後判定法國不應允許以「拒絕性行為」作離婚理由。
此次修法提案的綠黨議員 Marie-Charlotte Garin 表示,性同意權不應被視為永久有效,若相關義務持續存在,形同集體默許丈夫對妻子的支配和掠奪。儘管此項修正對法律實務影響不大,支持者仍認為此舉能助於遏止婚內性暴力,透過未來的審理讓 #積極性同意權(Affirmative Consent)更有立論基礎。
———參考資料詳見留言處
撰稿|張妤安
編輯|戴綺儀
製圖|林晏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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