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報制度漸完備,人力仍吃緊──大專性平會承辦人如「終日磨耗的隱形齒輪」

多數時候得獨立推進校園性別事件通報與調查流程的大專性平會承辦人,龐大工作量壓頂之下,還得承擔難為外人道的創傷、騷擾等精神壓力。圖為大學校園內設置的緊急按鈕。(攝影/陳曉威)
2004年《性別平等教育法》(簡稱《性平法》)立法,規定學校應設「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來推行性平教育及防治校園性騷擾、性侵害。隨著歷年修法,制度漸趨完備,也使更多案件湧現;2023年#MeToo修法後,大專校院的性騷擾通報案量在當年激增超過4成,至今仍不斷增加。
然而,在案件快速湧入的同時,鮮少有人注意到,是誰在支撐這套流程繁複、且高度貼近創傷經驗的制度運作──站在前線的,是被歸類為行政人員的「性平會承辦人」,他們承接當事人的情緒與需求,串聯通報、調查與處置流程,卻也在龐大的工作量與來自當事人、家屬、甚至網友的批評與辱罵中,快速耗損、頻繁人事流動。
我們訪談10所大專校院的性平會承辦人,檢視這群基層行政人員所承受的制度壓力,以及他們的勞動處境與高流動率,如何反過來影響校園性平機制的運作與品質。
#MeToo後法規漸趨完善,承辦人力卻未跟上
真正讓制度負荷超載的,是近年案件量持續增加,與未能快速調整的人力配置。
歷年《性平法》修法皆聚焦於校園性別事件處理,隨著體制漸趨完善,更多過往被忽略的案件隨之浮現。2023年台灣#MeToo運動後的修法擴大適用範圍,「疑似性騷擾」的通報件數更在當年遽增4成;雖然各校因學生規模而存在案量差距,但各校承辦人不約而同提及#MeToo修法後,校內案量顯著提升、有的甚至翻倍。

曾針對大專性平會承辦人深入研究的屏東科技大學副教授廖珮如總結,經驗傳承之所以重要,原因有二:其一,新進承辦人若不熟悉學校行政體系,在溝通與推行工作時往往寸步難行;其二,缺乏經驗與指導下,案件處理一旦抓錯方向,結果往往是白忙一場,無力感反增。
「你一定要在這個地方待得久,或你知道這個體系怎麼運作,才會找到key person(關鍵人物)⋯⋯可是當今天流動率很高,而且來的人都很新,甚至不熟這間學校的時候,你永遠不會知道key(關鍵)藏在哪裡⋯⋯」
廖珮如指出,面對近年多樣化的案件,必須具備足夠經驗才能看清案件背後的複雜性;承辦人能夠累積這些實務經驗,並把對每個案件處理「鋩角(mê-kak)」的判斷力傳承下去,才是最重要的事情。
清大性平會副主委陳芷凡甫上任,便遇上承辦人大換血,高流動率成為她上任必須思考的一道課題。面對承辦人因薪資缺乏競爭力(受訪承辦人薪資多落在35,000至50,000之間,依其公務員或約聘身分有所差異)、工作高壓而不斷流失,她花費唇舌多次向校方溝通爭取,最終促成清大成為少數設立承辦人「專業加給」的學校。陳芷凡表示,「專業證照」可能是改善承辦人薪資困境的關鍵,但教育部始終未完成研擬,因此她希望透過校內先行推動專業加給,增加挽留承辦人的誘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