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嬰假放寬至6歲適用?勞動部長洪申翰:最快下半年修法

發佈日期:
2026-03-20
文章分類:
新聞分享

勞動部長洪申翰(左)在立法院答詢。(資料照)

勞動部長洪申翰(左)在立法院答詢。(資料照)

現行「育嬰假」規定,每一子女滿3歲前,以日為單位申請育嬰留職停薪,不超過30日,最長不得超過2年。民進黨立委劉建國今日在立院質詢時呼籲,行政院將政策從未滿3歲,放寬至6歲;勞動部長洪申翰表示,勞動部願意研議跟草擬,把單日申請育嬰留停的措施,提高到至少6歲,看能不能在下半年提出修法草案。

劉建國質詢時指出,台灣新生兒出生率持續下降,今年可能會跌破10萬。他肯定政府放寬育嬰留停的申請新制,從過去必須請1個月,放寬到以1日為申請單位,及雙親可同請,使得男性申請比例,從過去全年的27.8%,大幅提高至44.3%,增加16.5%;女性申請從72.2%,減少到55.6%,少了16.6%。

 

 

全文請見 自由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