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法律大改革:離婚夫妻可共享子女監護權 終結百年「單一親權制」

發佈日期:
2026-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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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圖片:日本神戶一位女士(右)與男孩(左)並肩通過人行橋

圖像來源,FanPro/Getty Images

圖像加註文字,在法律修改之前,日本是 G7 國家中唯一不承認「共同監護權」法律概念的國家。每當夫妻離婚後,子女監護權通常只判給單親一方,多數情況是母親。

2026年4月1日,日本一項具有里程碑意義的《民法》修正案正式生效。離婚夫妻可以選擇共享子女監護權,結束了日本一個多世紀以來僅允許單一親權的傳統制度,也讓日本終於跟上G7其他成員國的腳步。

此次修正案中的「共同親權」制度適用於所有在日本離婚的夫妻,包括雙方都是日本人,或者一方是日本國籍、一方是外國人,或者在日本法院處理離婚的外國夫妻。

據英文《日本時報》(Japan Times)報導,新法最大的改變,是離婚夫妻可透過協議或家事法院決定採用「共同監護權」或「單一監護權」。如同許多國家行之有年的共同監護權,父母雙方需共同決定子女的重大事項,例如教育、居住地等,但遇上緊急醫療情況也可單獨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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