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貧窮壓垮育兒家庭!托盟籲性工法修法,實施「育兒減工時不減薪」
發佈日期:
2026-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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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育及就業政策催生聯盟(托盟)6日召開記者會,呼籲修正《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9條。托盟提出四大修法訴求:育兒家長每日減工時1小時「不減薪」、適用子女年齡放寬至6歲以下、取消企業30人以上的適用規模,以及建立職務代理人加給制度,期盼解救時間貧窮的育兒家庭。
托盟的訴求有四個:
- 第一,將減少工時的條件,從育有「三歲以下」子女放寬成「六歲以下」,尤其兒少權法規定六歲以下兒童不得獨留,一定要有人照顧。
- 第二,減少工時但不會減少薪資,然後這個費用要由政府補助,這樣的費用推算一年需要一百億的經費,中央跟地方一起來分攤。有薪水的重要目的是讓家長跟僱主都願意接受「減少工時1小時」這件事,讓家長能得到一小時的空餘,否則如果要減薪,可能會讓人覺得「為什麼要減少自己的薪水?留在職場不是更好嗎?」
- 第三,提供職務代理人津貼,日本、韓國推出減少工時制度已有一段時間,他們發現會造成育兒勞工與同事的衝突,因此發明了「職務代理人津貼」給增加工作量的同事,促成關係和諧,並由政府補助一部份費用。
- 第四,減少工時制度應該要不分企業人數規模都要實施,現行性工法是規定30人以上需要直接允許員工申請,但是30人以下需要協商,但是台灣可能有九成的企業都是30人以下,也就是說大部分家長可能都用不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