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團批愛爾麗偷拍「停業一年不夠」 籲修《醫療法》加重罰
發佈日期:
2026-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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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福部長石崇良表示,裝針孔偷拍及預收醫療費用,分別違反《醫療法》第108條第6款和第7款,多年前就已經嚴格要求不准預收醫療費用,連鎖醫美診所大規模預收醫療費用,光是這一條就情節重大,偷拍侵犯病人隱私屬於嚴重管理過失,可開罰5萬到50萬並且最重停業一年。
不過,台灣女人連線常務理事黃淑英直言,最高停業一年或最多罰50萬元是不夠的,主張修《醫療法》,針對在「涉及身體暴露」之醫療場所進行侵犯隱私的行為,必須處以重罰。
黃淑英解釋,醫美行為涉及身體各部位的處置,病人的身體在該場所必須高度暴露,因此醫美診所對於隱私的保護應比一般場域更加嚴謹,所以對於醫療體系裡面發生偷拍行為,應該要比一般裝置攝影機、侵犯隱私的行為更加重處罰,因為那是利用病人身體會暴露在醫療場所的特性去偷看。
針對愛爾麗總經理劉貞華聲稱「沒有被害者」的說法,黃淑英抨擊「極其可惡」且完全沒有同理心,忽視了受害者可能因不敢發聲或不知道自己受害而未出面的現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