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鐵女員工遭同事性騷擾3年申訴無門 「我才是被懲罰的那個人」

發佈日期:
2022-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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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立委范雲(中)、婦女救援基金會執行長杜瑛秋(右)18日召開「幸福高鐵不幸福,性騷擾決議反反覆覆,怎麼保護被害員工?」記者會。(顏麟宇攝)

民進黨立委范雲(中)、婦女救援基金會執行長杜瑛秋(右)18日召開「幸福高鐵不幸福,性騷擾決議反反覆覆,怎麼保護被害員工?」記者會。(顏麟宇攝)

 

范雲今(18)日召開針對高鐵性騷事件召開記者會,高鐵員工、受害人A小姐2018年起就受到同事口頭、郵件、打分機電話騷擾,去年還曾尾隨她下班,去年3月向高鐵公司申訴,但最終不成立。

之後A小姐向台北市社會局申訴後,在去年11月判定成立性騷擾,後來A小姐配合程序,向高鐵公司提出第2次申訴評議,然而在去年12月第2次申訴評議判定成立性騷擾後,高鐵公司又新增複評機制,如今又再要求進行第3次申訴評議。

婦女救援基金會轉述A小姐聲明表示,A小姐身為被害人一直配合公司,但公司卻臨時變更程序,還推翻之前的作法,讓自己覺得不受尊重也無所適從,「長期承受案件反覆的折磨,我才是被懲罰的那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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