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體法修正 提升多元性別決策參與度
發佈日期:
2026-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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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副院長江啟臣(圖)二十三日主持院會,敲槌宣布三讀修正《國民體育法》部分條文。 (中央社)
記者王誌成∕台北報導
立法院二十三日三讀修正通過《國民體育法》,將主管機關正式修正為「運動部」;並明文規定特定體育團體(各運動協會)的理、監事會組成,任一性別比例不得少於總額的三分之一,全面提升多元性別在運動體制中的決策參與度。
因應政府組織調整,此次三讀條文首要將《國體法》的主管機關,由原先的教育部修正為新成立的運動部。在推動性別平等部分,新法強制規範各特定體育團體的理事會與監事會,任一性別的理事或監事席次均不得少於理事或監事總額的三分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