役男體位區分標準 內政部:跨性別者維持免役標準
發佈日期:
2026-06-30
文章分類:
新聞分享

圖為義務役男紅隼火箭彈實彈射擊。(中央社檔案照片)
(中央社記者高華謙台北25日電)藝人閃兵受關注,國防部先前預告「體位區分標準修正草案」,遭質疑將跨性別者由免役體位改列替代役體位恐侵害人權。內政部今天說,有關項次189(精神系統-性心理特定狀況),經廣納意見,維持經診斷1年以上確定者免役。
不過,國家人權委員會與民間團體先前質疑,項次189(精神系統-性心理特定狀況),擬將跨性別者由免役體位改列替代役體位,若沒有考量現行替代役徵兵檢查、體位判定過程、基礎訓練及分發欠缺性別友善保障,也未提出配套措施,恐衝擊基本人權。
役政司長沈哲芳今年3月談及修法規劃時指出,修正第189項次「性別認同不安」部分,免役標準一共4點,只要符合其中1項即可免役,包括進行登記、有做手術、進行1年以上荷爾蒙治療、以及每月要做規則回診治療達1年以上,不過相關團體對第4點較有意見,因此還要進一步討論。
